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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6
| 项目名称 | 国能**化工动力厂副产硫酸铵干燥尾气排口规范改造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神****工业园****动力厂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1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池 |
| 联系人 | 石玉锋 | 联系电话 | 159****7831 |
| 项目投资(万元) | 64.07 | 环保投资(万元) | 64.0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国能**化工动力厂2套硫酸铵干燥尾气排口实施改建项目,旋风除尘器、星型卸料器、尾气洗涤塔均为原有配套设备,本次仅对尾气排气筒改造升级:配套增设DN800排气管,直管段有效长度加长至4.8米,同步完善废气监测平台、采样孔,满足自行监测相关规范要求。 硫酸铵干燥工序产生的尾气,原有处理流程不变:先经原有旋风除尘器物理除尘,粉尘通过原有星型卸料器送入包装工序;除尘后的尾气进入原有尾气洗涤塔深度净化,洗涤塔补充**持续喷淋,洗涤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1#、2#号脱硫塔回用。整套除尘、洗涤净化系统依托现有设施运行,经本次改造后的两套排气筒(DA072、DA073)达标外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硫酸铵干燥尾气采取旋风除尘器和尾气洗涤塔除尘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洗涤废水直接通过管道排放至1、2#吸收塔,作为补水回收利用 | ||
| 承诺:**** 王云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云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