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5-2油田4口调整井工程

审批
辽宁-大连-旅顺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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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26

项目名称 旅大5-2油田4口调整井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区附近的渤海辽东湾旅大5-2油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1428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小刚
联系人 苏亮 联系电话 022****4493
项目投资(万元) 14218.15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旅大5-2油田4口调整井工程位于旅大5-2油田(**省**市**区附近的渤海辽东湾海域),本次拟在现有的LD5-2DPP实施3口调整井(2口生产井、1口注水井),在LD5-2CEPC实施1口调整井(生产井)。 LD5-2CEPC设计处理能力:油3120立方米/天,液49392立方米/天,气89424立方米/天,生产水48000立方米/天。本次工程投产后LD5-2CEPC最大处理量:油2393立方米/天,液29026立方米/天,气64400立方米/天,生产水27892立方米/天,满足处理要求。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及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柴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平台/钻井平台/船舶生活污水采取通过平台/钻井平台/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回注地层。 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运至陆地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洗井废水进生产流程,处理合格后全部回注地层,不排海
固废 环保措施:
1.LD5-2DPP非油层段钻井液(713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138立方米)全部通过船舶运回陆地处理;LD5-2CEPC非油层段钻井液(683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718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LD5-2CEPC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应避开斑海豹繁殖行为集中期(1月至2月)。2.LD5-2CEPC非油层段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不超过35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5.4立方米/天。 3.将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LD5-2DPP非油层段钻井液、非油层段钻屑、船舶含油污水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洗井废水进生产流程,处理合格后全部回注地层,不排海;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平台/钻井平台/船舶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海。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屑和非油层段钻井液的排放速率,LD5-2CEPC钻井液和钻屑排放应避开斑海豹繁殖行为集中期(1月至2月);加强海洋环境现场监测。2.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增生产垃圾全部运回陆地处理。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3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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