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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公司年综合回收利用煤矸石10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草沟村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年综合回收利用煤矸石40万吨
联系人:张俊陆
联系电话:138****20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