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比选**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项目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高质量推动**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推进更多“0”到“1”的制度创新供给,按照商务部、省自贸办相关要求及已有评价办法开展**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评估(评价),形成《**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报告》,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开展制度创新研究,形成产业创新集成改革方案,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挖掘、提炼,形成系列制度创新成果,为引领带动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参考支撑。
二、服务要求和成果要求
开展**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及制度创新研究,研究成果以可编辑word文档形式提交,内容如下:
(1)形成《**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评估报告》,按照商务部、省自贸办相关要求及已有评价办法开展**自贸试验区及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评估(评价),总结相关工作成效,提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形成产业创新集成改革方案,围绕数字创意、航空、核医疗等重点产业,根据商务部和省自贸办最新要求,进一步开展集成式制度创新研究,深入链主企业调研,联动产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度堵点和向上争取内容,推进更多“0”到“1”的制度创新供给。
(3)形成系列制度创新成果汇编,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挖掘、提炼,形成不少于20个制度创新成果。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
2.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3.验收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局“财政绩效管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商务发〔2020〕8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和采购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比选报名表(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
(四)投标承诺函(附件3);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14:30,在****701会议室(蜀锦路68号C栋楼)进行比选。
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比选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省辉
联系电话:(028)****3673
附件:1.项目比选评分标准
2.比选报名表
3.投标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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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