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编号:****
招标异常情况说明:本项目****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职,导致多家投标单位在中标侯选人公示中公布的打分情况表中发现事实错误,引起多家单位向监督人投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根据监督人建议,招标人决定不予顺延后续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本次招标结果作废,对本项目重新开展招标。
3、其他补充说明: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二团
联系人:羊苏东
电 话:135****890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西霞
电 话:099****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