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北新国际CH四十一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滨
联系电话: 166****1119
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1 |
询比价人 |
询比价人:**北新国际****公司 |
| 地 址:****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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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郭炯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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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85****3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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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 |
| 3 |
工程地点 |
四十一团草湖镇 |
| 4 |
询比价方式 |
公开询比价 |
| 5 |
承包方式 |
劳务分包 |
| 6 |
询比价范围 |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建设项目外墙真石漆劳务分包工程。 |
| 询比价人保留调整项目内容及询比价范围的权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不得因此向询比价人提出任何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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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计划工期 |
以实际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时间按照询比价人发出开工令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检验合格率100%,工程质量零缺陷。 |
| 9 |
安全目标 |
执行国家、指挥部、****地区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目标为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
| 10 |
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 |
见附录1 |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4 |
投标人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
| 15 |
询比价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 06 月 30 日20::00时前 |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 17 |
偏离 |
不允许 |
| 18 |
投标截止加急标书代写 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02 日2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19 |
询比价控制价 |
/ |
| 20 |
是否设立标底 |
否 |
| 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后【60天】加急标书代写 |
| 22 |
投标保证金 |
1000(壹仟元整) |
| 2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
合同签订后 |
| 24 |
劳务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合同款(含税)的 / % |
| 25 |
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含税总价的 3 % ,竣工验收30天后一次性结算。 |
| 26 |
投标文件组成及装订要求 |
见附录2 |
| 27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按标段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两份,电子版应包括可编辑版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标书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加盖公章扫描后必须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切记务必要保存(上传后,可暂时关闭页面,再次重新打开页面,再下载查看,是否为贵司上传的文件,就可确认是否上传成功)。 |
| 28 |
报价 |
(1)报价应综合考虑地区因素,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承包方供应以外的全部材料费、机械费、水电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类税金、各种规费、风险费、物价上涨、竣工清理费、工程资料、工程验收、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赶工费、窝工费、加班费、相关措施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其他相关保险费和保修费、基层处理和基层修补、搭接、损耗、材料 转运、缺陷修理费、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机械设备闲置费、机械设备燃动费、材料保管和堆放、材料上下车费、场地内施工便道、水平运输、测量放线、扰民调停费、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等、配合总包方或承包方另行分包的项目所需的配合服务费、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由承包方安排的其它工作、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施****政府部门的新规定或新规范等而须改善或替换之材料设备的费用、特殊地段材料运费补差、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无机械的材料转运费、场内搬迁费、损耗、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等。 |
| (2)甲供主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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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单价均为成型单价(完成该项工作全部施工内容),清单不再进行细部拆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款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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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30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见投标邀请函 |
| 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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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
| 33 |
是否公开评标 |
否 |
| 3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合同价的5% |
| 35 |
评审办法 |
详见第五章。 |
| 36 |
中标方式 |
询比价人依据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 |
| 37 |
中标通知 |
询比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 38 |
预付款 |
无预付款 |
| 39 |
合同签订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根据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询比价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比价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
| 40 |
特别说明 |
(1)****委员会的推荐及清标、谈判后的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询比价人有权确立选取一家及以上单位中标) |
| (2)如果投标人拒绝对其存在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或对其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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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询比价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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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必须根据询比价文件的所有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报价,如果出现未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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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投标情况,组织投标单位进行谈判或者第二轮报价,总的报价次数不能超过三轮(含第一轮开标),且每轮谈判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否则按废标处理。按照谈判或报价结果,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综合排名顺序,投标报价低的优先选择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文件满足2N+1时,招标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选择N家单位,作为中标人,与其分别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中标额,原则上按照中标总额与中标单位数量的算数平均值平均分配)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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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评标专家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