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国资房产云系统运维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国资房产云系统运维运营服务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本采购项目为**国资房产云系统运维运营服务项目,是基于**国资房产云系统的运营运维推广。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资房产云系统由****开发建设,房产云系统自2025年1月上线以来一直由****负责运营运维推广,该公司能够熟练掌握房产云系统运维技术,并具有深入到代码级修改能力的系统开发单位;****公司无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纪委“甬企廉”****国资委“数智甬企体系”,无法提供运维服务,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选用采用单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中心1号楼22层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姚克勤 |
******学院 |
教授 |
2 |
张红兵 |
****后勤部 |
高级工程师 |
3 |
赵崇光 |
****中心 |
高级 |
专家论证意见:**国资房产云系统由****独立开发建设。自上线至今,始终由****承担系统运营、运维及市场推广工作。 一是技术具有唯一性。该单位为本系统原始开发主体,全面掌握系统底层架构,具备代码级程序修改、功能迭代的技术能力,其他服务商无法达到同等技术深度。外部单位未掌握系统源代码,不具备独立运维与故障处置条件。 二是业务场景具有特殊性。****纪委 “甬企廉” 专项工作任务,****国资委 “数智甬企体系” 建设框架,只有原开发单位熟悉政策要求与业务逻辑,其他供应商不掌握相关业务需求,无法保障系统对接顺畅、业务合规落地。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可以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由****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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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街道和义路7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1734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单琛耘、高琳雯
联系电话:0574-****0150、****5265
传真:0574-****5382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