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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144MXB4F | 建设单位法人:丁秋云 |
| 杨丽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市**区****现有焚烧厂区内 |
| ****废电路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5.883889 纬度: 44.2180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2 |
| 吉环审字〔2025〕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144MXB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1MA144MXB4F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7G6R7M56 | 竣工时间:2026-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eiacloud.com/gs/detail/2id=60527nt8YH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现有厂区6#预处理车间**1条脱锡生产线,项目设计年处理废电路板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在现有厂区6#预处理车间**1条脱锡生产线,项目设计年处理废电路板20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联合国环境署(UNEP)理事会发布《关于汞的水俣公约》,2013年我国作为首批签约国签署了公约,公约明确要求禁止生产含汞开关和继电器。本项目回收废电路板年限不定,针对回收2013年之前生产的废电路板,应预先完整去出含汞元器件(含汞开关和继电器),并存放于专用收集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之后再进行脱锡拆解。 本项目工艺主要将废电路板的电子元器件、焊锡及其他废塑料等进行分离拆除。采用烤炉电加热方式,将内部温度控制在150℃左右(全自动控制),加热过程持续1.5分钟即可,3台烤炉同时工作,根据烤炉规模,每次加热共计处理0.015吨,加热过程使废电路板上的锡松动,采用人工的方式将废电路板光板与电子器元件筛分(无筛分设备),筛分出来的塑料,铜、铁、铝等金属,金属锡,废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电阻及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等通过人工分拣和拆除的方法分别挑出。 电子元件、焊锡及含插件的废电路板在脱锡拆解时,采用电加热150℃,脱锡拆解工序会产生烟尘、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经)、锡及其化合物,脱锡拆解设备上方设置废气集气系统。收集脱锡拆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引至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布袋除尘器把产生的少量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去除。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去除非甲烷总烃,最后再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电烤炉工作原理:将电子元器件从废电路板上拆接下来的设备,因为电路板上存在金属屏蔽罩、卡扣及散热器等金属和塑料(固定电子元器件卡扣材质通常为塑料或金属材质),一些金属和塑料可以直接手工拆除,提高了金属的再次利用率。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联合国环境署(UNEP)理事会发布《关于汞的水俣公约》,2013年我国作为首批签约国签署了公约,公约明确要求禁止生产含汞开关和继电器。本项目回收废电路板年限不定,针对回收2013年之前生产的废电路板,应预先完整去出含汞元器件(含汞开关和继电器),并存放于专用收集桶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之后再进行脱锡拆解。 本项目工艺主要将废电路板的电子元器件、焊锡及其他废塑料等进行分离拆除。采用烤炉电加热方式,将内部温度控制在150℃左右(全自动控制),加热过程持续1.5分钟即可,3台烤炉同时工作,根据烤炉规模,每次加热共计处理0.015吨,加热过程使废电路板上的锡松动,采用人工的方式将废电路板光板与电子器元件筛分(无筛分设备),筛分出来的塑料,铜、铁、铝等金属,金属锡,废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电阻及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等通过人工分拣和拆除的方法分别挑出。 电子元件、焊锡及含插件的废电路板在脱锡拆解时,采用电加热150℃,脱锡拆解工序会产生烟尘、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经)、锡及其化合物,脱锡拆解设备上方设置废气集气系统。收集脱锡拆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引至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布袋除尘器把产生的少量烟尘和锡及其化合物去除。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去除非甲烷总烃,最后再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电烤炉工作原理:将电子元器件从废电路板上拆接下来的设备,因为电路板上存在金属屏蔽罩、卡扣及散热器等金属和塑料(固定电子元器件卡扣材质通常为塑料或金属材质),一些金属和塑料可以直接手工拆除,提高了金属的再次利用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运营期生产过程无需用水,职工为内部调整无新增,不新增生活污水。综上,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脱锡拆解工序车间独立封闭,脱锡拆解设备上方**废气集气系统,收集脱锡拆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引至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定期维护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拆除的废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电阻及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与废布袋送厂区现有焚烧炉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锡)与金属锡一同外售废旧**回收企业。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避免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无需用水,职工为内部调整无新增,不新增生活污水。综上,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脱锡废气及集气系统未收集无组织废气。 (1)脱锡废气 本项目脱锡工序位于独立且封闭车间内,脱锡工序设备上方**集气系统,脱锡过程中废气全部采用集气系统收集。收集的脱锡拆解废气经本次**布袋除尘+依托6#预处理车间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脱锡工序设备上方**集气系统,脱锡过程中废气采用集气系统收集,集气系统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烤炉、铲车和布袋除尘器等,设备已安装了减震垫、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房采用隔声材料。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和废布袋。 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拆除的废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电阻及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分区暂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锡)与金属锡一同外售废旧**回收企业;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与废布袋产生后直接送厂区现有焚烧炉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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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8.215 | 0 | 0 | 0 | 0 | / |
| 9.298 | 0.148 | 0 | 0 | 0 | 9.446 | 0.148 | / |
| 1 | 本次**布袋除尘+依托6#预处理车间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脱锡工序位于独立且封闭车间内,脱锡工序设备上方**集气系统,脱锡过程中废气全部采用集气系统收集。收集的脱锡拆解废气经本次**布袋除尘+依托6#预处理车间现有1套“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6#预处理车间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烤炉、铲车和布袋除尘器等,设备已安装了减震垫、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房采用隔声材料。 |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废弃元器件、剩余废基板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布袋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置,布袋收集含锡粉尘外售废旧**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 根据现场勘查,拆除的废集成电路、三极管、二极管、电阻及电容等电子元器件、剩余废基板分区暂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锡)与金属锡一同外售废旧**回收企业;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与废布袋产生后直接送厂区现有焚烧炉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毒有害原辅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由专用密闭车辆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强化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配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 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厂房、危险废物贮存区均合理设置围堰(堤),有毒有害原辅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400m3),设置雨污切换设施,危险废物由专用密闭车辆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强化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不产生二次污染。根据现场勘查,2025年10月28日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订版)》,****环境局****分局备案,编号:220113-2025-053-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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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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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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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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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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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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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