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大南街198号
联系方式:135****605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东北大马路143号2楼1室
联系方式:139****89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按照市、区政府及相关文件、条例等要求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分拣处置。。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留存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标志服,穿戴反光衣。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4.****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5.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6.中标单位须对垃圾清运车辆在外运、处置等运输全过程,以及垃圾分拣作业中的全部安全问题承担全权责任,包括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98,541.80元
合同金额:2,498,541.8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6-26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