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澄清公告(一)
一、澄清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变更为”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
联 系 人:李红霏
电 话:0459-****0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服务外包园A4楼4单元202室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177****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