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区畜禽养殖业生物安全水**健康养殖水平,有效杀灭畜禽流通环节动物疫病病原病菌,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构建闭环式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 号)精神,现面向**区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标准化****中心,填补**区专业化畜禽运输车辆洗消设施空白,引入自动化洗消设备,实现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烘干-检测”全流程标准化服务,为我区畜牧产业绿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内容
在**区**1座标准化****中心,涵盖车辆清洗、消毒、烘干功能区,满足日均30台次以上不同车型运输车辆的洗消需求;配套建设办公区、休息区及动物疫病检测室,配备专业洗消技术人员及疫病监测设备;同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接入**牧运通系统,实现洗消过程全程可溯、数据实时上传。
三、补贴方式和标准
项目总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改扩建)****中心1座。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包括《**市**区****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及有关资质资料,****农业农村局。
(二)主体确定。****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五、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6月17日前将项目****农业农村局407室。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视为无效申报。确定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在建设期间必****农业农村局联系,接受监管、配合工作,否则不予验收。
联系人:徐耀禄 联系电话:0955-****878
附件:1.**市**区****中心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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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