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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实现医疗废液集中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 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卫生厅、****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79****生态环境局《****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就********保健院)检验科(含病理)的废液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2.****(曾用名:**瀚洋****公司****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号)文件规定的**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综上所述,****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服务期限为二年。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355104 | 355104 |
****保健院位于**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98号,医院总占地面积111亩,一期占地面积36272㎡、总建筑面积58096平方米,编制床位499张,实际核算床位360张左右,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环境局《****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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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