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浙大科技园概念验证展厅设计展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大控股****中心已于2025年10****科技园负责运营。原概念验证展厅设于西溪新座启真创星(杭****公司内,使用场地将于2026年7月19日到期。为持续保障概念验证工作宣传展示效果,稳定承载来访接待、科普讲解、品牌宣传、成果展示与招商交流等核心职能,****园区范围内重新规划、建设全新概念验证展厅。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招投标和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国资发〔2026〕5号)附件1中第五条直接采购第七款:对****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集团总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集中管理,采购人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2.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浙大控股发〔2025〕69号)第四十一条第六项: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属集团所属企业,且有相应的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3.供应商具备专属项目经验,适配性极强:****深耕浙大体系科创展厅建设,曾承接浙大控股****中心、****中心等多地概念验证展厅设计与装修一体化项目,****集团品牌定位、文化体系、建设标准,****中心的职能属性、运营模式及展示逻辑,可完全匹配本次新展厅建设需求,无需重新磨合适配。
4.一体化落地能力成熟,保障项目效果:该公司长期服务浙大体系科创展示项目,****科技园场地条件、园区风貌及科创展厅建设规范,具备成熟的设计、施工、落地全链条服务能力,可彻底规避设计与施工脱节、风格不符、返工整改等问题,高效保障展厅质感与落地效果,完美延续原有概念验证展厅展示体系。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承接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古荡街道西溪路525号C楼7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杨胜明
联系地址:**市**区西溪路525号
联系电话:0571-****0601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应俭、俞炳
联系电话:0571-****0302
邮箱:****@qszb.net
3、监督部门:****
联系人:周安琪
联系电话:0571-****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