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际生****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1.9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1.3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00.6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工程措施费23.51万元,植物措施费1.85万元,监测费用14.76万元,临时措施费10.92万元,独立费用21.00万元,预备费用4.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25万元(242480元,计征面积173200.00m2)。该项目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渝财综〔2015〕101号文第十一条规定,属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七)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6月23日
抄送:******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
| 涉及省区 | **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区 | ||||||||||
| 项目规模 | **供水主管网DN500管道1990m,DN300管道850m;改建老旧配水管网总长度90.72km,改造农村末梢管网共9500户,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 总投资 | 4117.07 | 土建投资 | 3291.82 | ||||||||||
| 动工时间 | 2026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8年 | ||||||||||
| 工程占地(hm2) | 17.32 | 永久占地(hm2) | 0.07 | 临时占地(hm2) | 17.25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 7.14 | 7.14 | 0 | 0 | ||||||||||||
| 重点治理区名称 | **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侵蚀 |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7.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 1414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1209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林草覆盖率 | 13.57%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表土防护率 | 92% | ||||||||||||
| 防 治 措 施 及 工 程 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管道及附属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6.05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62万m3,表土回覆1.62万m3,复耕3.94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11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3000m2,临时排水沟300m,临时沉沙池2座。 | ||||||||||||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方案新增:复耕0.30hm2。 | / | 方案新增:临时铺垫3000m2。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1万m3,土地整治0.45hm2,表土回覆0.11万m3,复耕0.21 h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24hm2。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300m方案新增: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拦挡100m,临时覆盖1500m2。 | ||||||||||||
| 投资(万元) | 31.74(新增:23.51) | 1.85(均为新增) | 14.04(新增:10.92)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11.96(新增:100.61) | 独立费用(万元) | 21.00 |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14.76 | 补偿费(万元) | 24.248 | ||||||||||
| ******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人及电话 | 何坤菊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李锐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中鱼村刘家弯组44号 | 地址 | **市**区木洞镇**国际生物城科技孵化楼 | ||||||||||||
| 邮编 | 408599 | 邮编 | 401338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星科/159****2160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俊驰/185****1585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5月12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陶波同志任组长,张志兰、陈鹏、**茂、殷乾欣等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项目业主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7.3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3.5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区木洞镇迁建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市**区木洞镇,为改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管道总长2.840km,改建管道总长90.72km,其中供水主管均为**,分别为**DN500管道1990m,DN300管道850m;老旧配水管网均为改建,分别为改建DN400供水管道865m,DN300供水管道2138m,DN200供水管道2651m,DN150供水管道3024m,DN100供水管道8856m,DN80供水管道32272m,DN50供水管道24073m,DN32供水管道11240m,DN20供水管道5600m;改造农村末梢管网共9500户;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根据建设需要,项目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0.30hm2/4处;施工便道0.45hm2/0.98km;项目剥离表土和临时堆土均堆置于施工作业带内,不新增临时占地。项目所需砂石料全部采用外购,建设单位不**砂石料场。
项目由管道及附属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和施工便道防治区组成,总占地面积为17.3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0.07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7.25hm2,项目挖方量7.14万m3(含表土1.73万m3),填方量为7.14万m3(含表土1.73万m3),无借方,无余方。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2026年7月~2027年12月,总工期18个月。工程总投资为4117.0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291.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区财政统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7.32hm2,损毁植被面积2.37hm2。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14t,新增土壤侵蚀总量为1209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道及附属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共计3个一级分区。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管道及附属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期,对本区域内的耕地和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沿线堆放于施工作业带一侧。施工过程中,对管道开挖的临时堆土和表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对定向钻施工操作平台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尾端设临时沉沙池。施工后期,对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草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后,分别进行复耕和撒播草籽。
2.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生产区占压范围采用临时铺垫保护。施工结束后,对该区进行土地整治后复耕。
3.施工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耕地和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优先装入编织袋作为临时挡拦,其余就近堆存保护。施工中,在道路填方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对裸露边坡采用临时覆盖,道路汇水侧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随后接入周边自然沟道。施工后期,施工道路除交付地方使用外,其余道路实施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后进行复耕和撒草恢复。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11.9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1.3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00.6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工程措施费23.51万元,植物措施费1.85万元,监测费用14.76万元,临时措施费10.92万元,独立费用21.00万元,预备费用4.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4.25万元(24248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报告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