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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以及《****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及相关规定,融水县乌龟岭牲畜饲养场组织相关单位对融水县乌龟岭牲畜饲养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融水县乌龟岭牲畜饲养场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融水县乌龟岭牲畜饲养场
联系方式:梁志全 134****7803
建设单位:融水县乌龟岭牲畜饲养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