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水务局 | ||
| 项目名称 | **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 | 项目类型 | 2-公共事业和 民生项目 |
| ****机关 | 深****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 |
| 被用地单位 | ******办事处 |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6791 | 使用林地期限 | 24个月 |
| 采伐面积(公顷) | 0.6661 | 采伐株数(株) | 512 |
| 优势树种 | 阔叶混交林、荔枝 | ||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市龙****社区**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项目现场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市龙****社区**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项目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许丽娜;联系电话:0755-****5003;并在信封上注明“**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2.**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
文档附件:
1.**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2.**陂骑行道(**段)建设工程(一期)(边坡工程)拟林木采伐-地理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