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富林镇富林大道段161号 | 2,250,000.00元 | ****机关食堂运行经费项目(百分比):90% | 96.1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100 | C****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机关食堂运行经费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吴籽含(采购人代表)、张淑莹、杨定琼、王玉明、杜红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7437.00元(大写:贰万柒仟肆佰叁拾柒元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账号:7443 0120 0000 32790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43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82。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省**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
联系方式:0835-****859
名称:****
地址:**省**市**县富林**汉大道四段21号
联系方式:0835-****166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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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