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绵****改革局关于**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涪发改固【2025】97号、关于调整**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涪发改固【2026】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改革局关于**市涪**(涪江-安**段)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绵涪发改固【2025】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涪**石塘街道、**街道、工区街道、城郊街道及青义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涪江-安**(涪**段)沿线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改造沿线步道约21公里、生态**型地面铺装改造约1.5万平方米,建设沿线驿站约2790平方米、**综合服务补给点3个、****停车场约1万平方米;并完善充电桩、公共厕所改造、安全防护、智慧导视、广告位、电气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其中一标段工作内容为:北岸:总面积约560亩,范围包括涪**岸(开元橡胶坝至三江交汇处)和安**北岸(三江交汇处至御营大桥)沿河生态修复。主要设计内容包含现状绿道的改造,绿道断点处的衔接**,堤岸的无障碍坡道和骑行道链接,完善绿道系统。增设的运动场地、健身设施、生态停车场、临时移动驿站,丰富生活场景;**:总面积410亩,范围包括安****(**大桥至安**大桥)沿河生态修复、代家湾以及北侧青义段断点部分。主要设计内容包含现状绿道的改造,绿道断点处的衔接**,堤岸的无障碍坡道和骑行道链接,完善绿道系统。增设的运动场地、健身设施、生态停车场、临时移动驿站、儿童活动场地,丰富生活场景。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和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标书代写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27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0 09:1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2026-01-09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97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涪****科技城超算中心A区7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蒋老师
手机号码:0816-****8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蜀西路52号2栋B座1804-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机号码:028-****785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06-26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