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110kV****电站1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公司110kV****电站1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区魏城镇牌坊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五、项目概况
110kV****电站现状规模31.5+50MVA,单台最大载油量15.2t,110kV线路2回、35kV线路5回、10kV线路11回、无功补偿为2×3000kVar。本期主要更换1号主变压器,容量由31.5MVA变更为50MVA,采用户外高效节能型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自然油循环自冷变压器,拆除并**1号主变基础及油坑1座、事故油池1座。****电站总容量为2×50MVA,单台最大载油量20.4t。110kV线路、35kV线路、10kV线路出线以及无功补偿均不变。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将高噪声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区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明确管控责任、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流程,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段,根据现场粉尘产生情况适时洒水降尘,合理调整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风速四级以上时暂停土方、渣土堆放等易产生扬尘作业,对现场堆料采取全覆盖、洒水等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渣土等易产尘物料。运输渣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封盖措施,确保无撒漏、无扬尘;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不在施工现场进行车辆冲洗,洒水降尘时注意水量控制,严禁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项目不设机械维修点,利用****汽修厂等解决机械维修、保养问题。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避免机械设备油料的跑、冒、滴、漏;降雨时对施工机械进行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企业运维人员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周边的地表水体。施工现场渣土堆放高度低于围挡高度,产生的建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政府指定单位处置,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及时清理建筑渣土。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堆放,施工方在运输弃土弃渣过程中,务必做好运输台账,采用封闭式清运。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既有主变采用整体拆除的形式,****公司统一组织报废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站界四周设置了2.5m高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三)项目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四)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为无人值守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处理厂;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由运维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事故油池收集,废变压器油产生后随即清运,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和废旧蓄电池,产生后随即清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不动产权证》(川国用(2014)第00498号),****电站用地性质均为公共设施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区,建设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