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32麻阳县福堂山至漾头公路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怀化-麻阳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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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332麻阳县福堂山至漾头公路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6 12:5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S332麻阳县福堂山至漾头公路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麻****服务中心A栋三楼 生态环境局审批室 邮编:419400

联系电话:0745-****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332麻阳县福堂山至漾头公路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郭公坪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S332麻阳县福堂山至漾头公路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县郭公坪镇,路线桩号K51+281.97~K65+252.36,全长13.97km,其中**段6.73km、老路改建段7.24k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局部下穿铁路、隧道段采用四级20km/h标准),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2座地道桥、49道涵洞、1座71m川洞隧道,以及4处弃渣场、7段施工便道、4处施工生产区、1处水稳拌合站等临时工程。项目总投资17783.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47.2万元,占总投资的15.45%,施工工期12个月(计划2026年10月开工,2027年9月通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期:全线设置连续2.5m高硬质施工围挡;土石方、砂石、弃渣等易扬尘物料全覆盖密目防尘网,路基破除、开挖作业采取湿法施工。施工出入口设置硬化洗车平台及配套沉淀池,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并密闭加盖后方可上路,严禁沿途遗撒。现场配备洒水车、雾炮等设备常态化抑尘。水稳拌和站实行全封闭管理,粉料仓配套除尘装置;沥青摊铺采用集中短时作业方式,减少沥青烟气排放。定期对拌和站、弃渣场周边小坡村、回龙庵等敏感点的TSP浓度进行监测,确保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严禁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2.运营期: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抑尘;道路两侧栽植多层绿化植被,吸附机动车尾气,并做好绿化林带的长期养护。

(二)水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期: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农用回用,不得外排;水稳拌和站配套三级沉淀池、**池,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循环用于生产。路基、桥涵周边布设截水沟、临时沉沙池,阻断泥沙进入河道;地道桥、涵洞、黄腊小桥均无水下施工,不产生涉水泥浆废水。弃渣场上游设置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挡土墙与永久沉沙池,建材、弃渣不得堆放于河道汇水区,避免泥沙、油污进入辰水、****水库。

2.运营期:全线配套雨水边沟、沉砂池,拦截路面径流中的泥沙、石油类污染物;定期疏通排水系统,防止污水直排沿线水体。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1.施工期:严格管控施工时段,22:00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须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向周边群众公示。优先选用低噪声工程机械,高噪声设备远离村庄、学校、卫生院等敏感区域,临近敏感区域设置移动隔声屏障;运输车辆通过村镇路段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定期监测沿线居民、学校、卫生院噪声。

2.运营期:全线设置限速、禁鸣标识,郭公坪集镇、学校、医院等路段严格控制车速;定期养护路面以降低噪声源;道路两侧建设降噪绿化林带。预留隔声窗改造资金,远期对噪声超标民居、学校实施降噪工程;每年开展沿线敏感点噪声监测,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统一外运至合规场所综合利用。拌和站内设置10㎡标准化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建立转运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处弃渣场严格按水保方案分层堆置,裸土全覆盖防尘网,完工后1#、2#、3#弃渣场复垦为林地,4#弃渣场复垦为草地。

2.运营期:沿线分段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定期清运,杜绝沿路丢弃交通垃圾。

(五)生态与水土保持要求

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减少地表扰动;开挖土方时分层剥离表土单独留存,后期用于复绿。深挖、高填路段实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裸露坡面及时喷播植草;回龙庵周边挂牌的黄连木、乌柿古树设置保护缓冲带,禁止采伐破坏。项目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面落实怀水许〔2026〕28号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完善边坡、弃渣场水土防护设施;施工便道、临时场地完工后平整复绿;桥涵同步设置导流设施,保障水系、农田灌溉畅通。

2.运营期:公路边坡、弃渣场复绿区域管护期不少于3年;禁止在沿线河道、林地取土或倾倒渣土垃圾,常态化巡查植被恢复情况。

(六)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1.施工期:拌和站、弃渣场完善雨水截排、沉淀设施;现场储备沙袋、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及时处置机械漏油等突发污染。

2.运营期:临水路段加固防撞护栏,设置危化品运输警示标牌;完善路面雨水多级沉砂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若发生油品、化学品泄漏,立即截留处置,防止污染水体,持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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