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统筹部分工程项目澄清公告(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县交****服务站组织实施的**县2026年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统筹部分工程项目于2026年06月05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工程款清单及文件格式等问题做出以下澄清:
1、关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内容的情况,合同附件为业主初期按项目内容初步拟定,合同里的数据内容不作为参考指标要求,最终合同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及保险费率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内容为准,补充说明如下:
2.1、财政预算评审形式其他费用有一项“工程保险费”按所有**费的0.4%统一计取一次性保险费用,所有保险费为0.98万元;
2.2、从预算形式转成最高投标限价时,按专业取费规范要求“工程保险费”分别在每条路中单独计取,且把“工程保险费”拆分成“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单独计取;
2.3、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按正常取费,即为每条路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0.25%计取;
2.4、最高投标限价中,“第三者责任险”本项目每条路的取费标准如果按常规是100万为计算基数的0.3%计取。因为本项目每条路的**费用比较小,如果都分别按100万的基数标准计取,最终保险费总额会严重超出财政预算评审其他费用中的保险费总额,从而导致无法进行正常招标活动。所以最高投标限价的“第三者责任险”以财政预算评审的保险总额0.98万元为基数,减去所有路正常取费后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剩下的保险额度,再根据每条路的**占总的**的比例分值折出一定的系数分摊至每条路当中。
2.5、最高投标限价仅是对于本次投标总价2,530,191.26元进行限价,对“单项(单位)工程及子目”没有最高限价要求,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清单自主报价。
3、本次澄清公告为第2号,本项目2026年06月08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为第1号,请各投标人按此填写。
4、原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现顺延至2026年07月13日08时30分,地点为:****政府****中心(**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 **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