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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社区**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社区**村改造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社区**村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1225-04-01-94112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47.8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1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1万元,预备费3.44万元。资金来源在《****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90号)中安排35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项目建设地址:****社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社区**广场及美丽示范主街周边区域进行基础设施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对圩镇范围进行三线整治,包括敷设管道光缆2664米、架空光缆9325米,线路整修17926米等;****广场周边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泥砖房拆除及清运1417.5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提升20147.9平方米,统一对外立面墙面、柱面、腰线进行涂刷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305平方米;对谭田村入口道路拓宽37米,**一处769.42平方米的休闲公园,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建设。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社区**村改造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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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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