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塑新材料科技年产8万吨PET再生料和塑钢带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开发区(北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
项目概况:项目分两期建设,一****经济开发区(北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11000平方米,购置再生塑料生产线及相关设备等;二期**标准化厂房25000平方米,购置塑钢管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PET再生料、3万吨塑钢带。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89****6999
联系人:李进
联系地址:**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21室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方式:0554-****880
联系人:陶娟娟
邮箱地址:****@qq.com
联系地址:**省淮****开发区**大街288号A02栋02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