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广告画面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7日
开标日期:2026年6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5号综合楼2-697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零伍拾元整(2580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地 址:**省**市**区**路68号华畅大厦2302室-4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381600.00元)
项目单位:****
地址:**省**市**区华山路808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1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肖工、袁工
电话:0551-****0136-8633;182****8215
公 示 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8层1802室,联系电话:0551-****8737-8633,182****821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3.68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 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 ,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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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