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网安产业园3#、5#楼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6月26日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省外入川企业拟派人员需为入川备案的人员,并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根据川建审函[2025]2342号,****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在“入川信息报送业务”中企业无需录入人员信息,厅官网不展示除在川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信息。现已无法在厅官网进行除在川负责人以外人员入川备案截图,请招标人取消省外入川企业拟派人员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加急标书代写
回复:根据****建设厅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审函(2025)2342号)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注:省外入川企业拟派人员需为入川备案的人员,并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查询截图的相关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加急标书代写
2.请问招标文件要求U盘中提供软件版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除提供宏业软件GCFX文件外,是否还需要提供CJZ文件
回复:U盘中软件版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除提供GCFX文件外,需同时提供CJZ文件。
3.PDF版招标清单总说明第5.23条载明:“招标清单仅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填报格式,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自主填报对应材料价格”。经核对全套招标清单附件,文件内未设置名称为《主要材料价格表》的表格,仅附表-2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下称表-22)。同时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4条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该调价方式配套标准表格为表-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下称表-21),清单现有表-22适配调价方法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现就投标阶段主材价格填报表格事宜,提请招标人澄清两点:1.清单总说明5.23条所述《主要材料价格表》,是否指清单现有表-22;2.本次投标填报主材价格,是否应弃用表-22、统一采用与合同调价规则匹配的表-21。
回复: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5.4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