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能源经营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合作(含共同市场开发)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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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含共同市场开发)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1.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2026年****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含共同市场开发)招商项目,招商人为****(以下简称招商人),招商代理为****(以下简称招商代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公司对柴油尾气净化液生产企业进行公开招商,销售范围****服务区加油站,全省服务区柴油尾气净化液年需求量约1200吨。****公司委托成交企业承担柴油尾气净化液产品的生产、包装、质量保证、仓储、物流配送、装卸、质量检测、配合促销运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

2.2招商目的及合同包划分:本次招商旨在通过引入优质生产商作为战略**伙伴,共同打造和运营**高速自主经营的柴油尾气净化液,旨在提升**高速品牌在省内高速公路网络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并实现可持续的销售增长和利润回报。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包。

2.3项目预算:4,000,000.00元(保留整数,据实结算)。

2.4**经营期限:(1)首期合同期限:签署期限为1年。(2)续签期限:根据本年度**情况,供应商无违约、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产品质量问题,且不高于原**价格等因素得前提下可连续续签,单次续签为1年,续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2.5服务地点:招商人指定地点。

2.6报价与结算:

①报价:本次报价采用单品采购最高限价+整体下浮率模式:共设置四款单品的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以各单品采购最高限价为基数,统一申报价格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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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结算:结算实行先货后款,结算周期不超过60日。

③品牌推广: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推广,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年宣传费用金额不超过年度结算费用的2%。

2.7其他**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交付商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GB29518-2013国家标准及卫生、安全规范,为全新未使用合格产品,满足项目规格、性能全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一年内,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合同履约期间,需按自然月为周期,每月向采购方配送点位提交对应产品生产批次质检报告复印件。

(2)包装规范要求

本项目产品采用PE、PET材质包装,供应商须具备对应包装生产条件,需提供PE、PET材料采购发票或包装设备的购买发票或包装设备的租赁合同等作为资质佐证材料。

(3)运输配送能力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运输车辆(自有、租赁、外包均可)相关证明材料,并配套提供车辆产权或租赁证明。同时供应商需保障配送时效,收到采购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点位,并完成定点卸货。

(4)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周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全程免费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终端客户产品使用相关疑问。针对产品履约异议,收货数量异议需在收货后3日内受理,产品质量异议可在质保期内随时提出,供应商接到异议后需第一时间核对、补齐货品或更换合格产品。若发生产品质量纠纷,供应商须在收到招商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主动配合协商,实质性解决品质问题。

(5)仓储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配备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专用仓储库房,库房可为自有或租赁形式,需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清晰佐证库房具体地址及实际面积,保障货品存储及常态化供货周转需求。

(6)生产能力及生产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充足生产实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柴油尾气净化液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需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项目成交后,所有供货产品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生产,严禁任何形式外包生产,保障产品生产质量可控、溯源可查。标书代写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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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招商项目。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30时(**时间,下同),以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获取招商文件。

(1)如现场获取招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响应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影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影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影印件)详见附件1。

(2)如邮寄获取招商文件,需将下述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qq.com获取招商文件(邮件主题为“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并****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24-****3442-84。

邮寄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

①响应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影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影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影印件)(详见附件1)。

③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④招商文****银行电子回单)。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融汇支行

账号:210********052518656

如响应人为法人企业,请用法人企业对公账户汇款;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简称:柴油尾气净化液品牌**项目文件费。

4.3响应人自购买招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商人可配合现场踏勘。凡是递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充分熟悉本招商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公用设施、客源流量等。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09时3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0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市**区丽岛路46-1号)。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5.4公告阶段响应人不足3家的情形处理

第一次公告:

招商公告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以下情形处理:标书代写

(1)有效响应供应商为2家的:评审小组经评审认定仍具备充分竞争性的,正常开展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相关情况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说明;评审小组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重新发布招商公告。

(2)有效响应供应商为1家的:视为竞争性不足,重新发布招商公告。

第二次公告:

第二次招商公告发布后,招商公告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仍不足3家的,按以下情形处理:标书代写

(1)有效响应供应商为2家的,依据评审结果正常推荐成交候选人。

(2)有效响应供应商为1家的,可组织双方商谈确定**意向,商谈全过程须完整记录、留存备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news.****.cn)和**省高速公路****公司官网(www.****.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商人:****

地址:**市**区飞云路7-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0****0058

招商代理:****

地址:**市**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贾女士、王先生

电话:024-****3442-84/159****1279/138****862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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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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