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5+3”区域
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2025年度“5+3”区域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提问,回答如下:
问题1:2025年度“5+3”区域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第4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4.6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40号)”,而川建价发(2025)40号是“四****总站关于对**市等18个市(州)201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与报价说明矛盾,请明确。
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4.6条进行修改,详见补遗文件01号。
问题2:该项目为管网改造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第84页合同范本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请招标人确认合同版本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2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内已明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以招标人单独上传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147页《****2025年度“5+3”区域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
2026年06月23日
****2025年度“5+3”区域
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5年度“5+3”区域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报价要求4.6条:
“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40号)”。
修改为:
“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41号)”。
2.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