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 (地块编码6101303010026)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陕西-西安-长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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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6-26 15:37
项目名称 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6-26 15:37 至 2026-07-11 15:37
行政区划 **省-**市-航天基地 地块面积(m2) 21525.52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基地****小学以东、山水乐居以南、航天东路以西、飞天路以北
经度 108.990560 纬度 34.16395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6-10 至 2026-06-24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黄忠 单位联系电话 189****3379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黄忠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9****337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孙一瑞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6****215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区航天中路398号寰宇大厦A座8层
报告主要结论
1 前言

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地块编码:****)(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基地****小学以东、山水乐居以南、航天东路以西、飞天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8.99056°、北纬34.16395°。本次调查地块共包含两个地块,其中HT01-4-40-3 宗地使用权面积 6657.37 平方米(折合9.986亩)、 HT01-4-40-1 宗地使用权面积 14868.15 平方米(折合22.302亩)。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韦曲街道东兆余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基地(0703)、旱地(0103)。根据《建设项目合规性技术审查表》中详规用地一张图、《关于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信息核实表》,可知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和商业用地(0901)。

调查地块经四批次转用和征收,于2010年5月27日、2012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8年4月9日分别经“陕政土批〔2010〕245号”、“陕政土批〔2012〕705号”、“陕政土批〔2014〕225号”、“陕政土批〔2018〕156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办事处西兆余村、东韦村、东兆余村、西四府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本次调查的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分别占用以上四批次征地中 6657.37平方米、14868.15平方米,合计21525.52平方米。截止2026年6月23日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待开发利用状态。本次调查工作启动节点为拟供应。

2 结论

HT01-4-40-3(NB-HT-03-14-03)、HT01-4-40-1地块(地块编码:********基地****小学以东、山水乐居以南、航天东路以西、飞天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8.99056°、北纬34.16395°,本次调查地块共包含两个地块,其中HT01-4-40-3 宗地使用权面积 6657.37 平方米(折合9.986亩)、 HT01-4-40-1 宗地使用权面积 14868.15 平方米(折合22.302亩)。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韦曲街道东兆余村集体用地和农用地,****基地(0703)、旱地(0103),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商业用地(0901)。调查地块经四批次转用和征收,于2010年5月27日、2012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8年4月9日分别经“陕政土批〔2010〕245号”、“陕政土批〔2012〕705号”、“陕政土批〔2014〕225号”、“陕政土批〔2018〕156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同意将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本次调查工作启动节点为拟供地,截止2026年6月24日现场踏勘时,地块现状为待开发利用状态。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周边区域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污染识别。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的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生产活动经前文对污染物影响分析,可知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后期地块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要求。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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