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宣传部、****科协、**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强化精神引领,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推动全省上下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文化氛围,为科技强省建设凝聚奋进力量。
二、选树条件
(一)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风险。
(二)事迹感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创新争先,自立自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事迹感人,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方面表现突出,能充分体现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适合传播宣传。
(三)业绩突出。坚持“四个面向”,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对科技强省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动扛牢“走在前、挑大梁”重大使命,在开展科技攻关、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普及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中认可度高,声誉良好,但应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四)体现广泛性。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服务我省重大科技需求的科技工作者。中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应占一定比例。
三、人选类别
(一)科学研究类。主要包括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健康服务类。主要包括在服务人民生命健康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在科技助力乡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五)科学普及和其他类。主要包括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其他科技为民领域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选树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选树10名“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包括团队)。
现役军人、厅局级及以上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本次选树活动范围之内。已获得**及齐鲁“最美”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五、相关要求
因限额推荐,请各单位限报1项。申报2026年度“**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候选人不得同时参与“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提交材料包括:(1)《2026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6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团队)汇总表》,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word版和纸质版一份,于7月17日前交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126.com。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成凯
联系电话:0535-****372
附件1.2026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个人).docx.docx
附件2.2026年“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团队).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