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市湾沚区小型引调水工程监理 | |
| 标段编号 | WH100SL26JL0309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湾沚区行政2号楼9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06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沈巷镇人民大道A原沈巷镇商业大街A幢302号门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强 177****662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4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 投标报价(%) | 1.58 | |
| 项目负责人 | 李** | |
| 证书编号:****037106 |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30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市**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巿古盐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 |
| 投标人获奖 | 淮河入江****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淮河入江水道整治万福闸加固及万福闸、****水文站改造工程工程监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淮****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 投标报价(%) | 1.57 | |
| 项目负责人 | 高飞 | |
| 证书编号:****032902 |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30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淠史杭灌区舒庐干渠**段(界牌-秦楼)达标工程施工监理、**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县庄墓河治理工程监理2标。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2年**区方村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022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 |
| 投标人获奖 | **市上九连圩百子桥站工程(省优质工程奖**杯)、**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Ⅱ标)(省优质工程奖**杯)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省大禹****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 投标报价(%) | 1.57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法宝 | |
| 证书编号:****012372 |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30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北**甘棠船闸建设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省青**分洪道工程、**省淮水北调**市配水水利工程(参与)、**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参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参与) | |
| 投标人获奖 | 南水北调东****泵站工程(大禹奖)、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北**甘棠船闸建设工程(**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1.58%。 2.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