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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规模:渤海 27 路(黄河 2 路-黄河 5 路)排水提升工程、黄河 2 路**孙段排水提升工程 ****花园东侧南北路)、渤海 24 路(黄河 12 路-黄河 13 路)排水提升工程、渤海 25 路(长 江 4 路-长江 5 路)排水****学校)、黄河 8 路(渤海 21 路-双泰)排水改造工程、渤海 24 路(黄河 10 路-黄河 12 路)排水改造工程、黄河 4 路及附近小区排水提升工程、黄河 12 路水系排 水防涝提升工程、渤海 21 路(长江 5 路)等部分塌陷积水点改造工程,以上**及改造污水管线共 约 8.33 千米。总造价1810万元
二、基本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并进行备案)、****开发区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码堡河治理工程)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跟踪审计,完成甲方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约定如下:首次支付于施工图预算评审完成后,以经审定的预算评审值(即招标控制价)为基数,乘以合同约定的审计费率,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二次支付于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形象进度节点所对应的阶段施工内容后,以阶段结算审定值为准进行支付,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三次支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该阶段结算审定值为基数支付至该阶段结算审定值的100%,至此合同总价全部结清,双方款项清算完毕。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含超长期国债)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派出参与本次工作人员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少于3人)。
3、派出参与本次工作人员名单。
4、参与本次结算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证明资料(截止本年度五月)。
5、相关利益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