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25日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7月1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 项目名称 | 大米加工设备技术升级改造 | |||
| 建设地点 | **市**市戴窑镇锯家村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企业拟投资119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大米加工设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购置精米生产线设备、气力输送系统、除尘风控防爆设备、立式砂辊米机、全自动砻谷机、去石机、大米色选机、智能大米包装机、码垛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大米15000吨。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众****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大米加工废气,大米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自带旋风除尘与卸料废气一同通过脉冲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水田作物标准(表1),用于农田灌溉,不排放。待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周边水体。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覆膜砂铸造生产线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通新材料产业园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现因发展需求,企业租赁已建厂房,新购置2台250kg中频炉、2台500kg中频炉、焙烧炉、射蜡机、射砂机、抛丸机、脱蜡釜、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精密铸造及覆膜砂铸造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2500吨、不锈钢铸件500吨的生产规模。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产生的熔化废气、焙烧蜡烟、浇注冷却废气(精密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旋风+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蜡料处理、脱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振壳、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切割、磨浇口、精磨、打磨、落砂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一并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制芯废气、浇注废气(覆膜砂铸造)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尾气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DA004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3、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DA004排气筒中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中心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生产线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戴南镇创新路5号-康通新材料产业园B-7号楼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基本 概况 | 现因发展需求,企业租赁2间已建厂房,新购置中频炉4台(20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200吨不锈钢精密铸件。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产生的熔化废气、焙烧蜡烟、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后与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旋风+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蜡料处理、脱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磨浇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振壳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5)处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6-TA012)处理,精磨、焊接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13)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一并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中心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 受理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