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黄花国际机场T2****综合店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3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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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租金底价 | 1、经营权费:1000元/月/㎡,营业额提成比例:12%(固定不变),出租方按经营权费与营业额提成比例两者取高的金额收取租金。 2、经营权费计算规则的具体说明:二者取高指经营权费与营业额提成两者取其高模式,即当月经营权费≥月营业额提成时,按月经营权费计收;当月经营权费<月营业额提成时,按月营业额提成计收。 3、本项目仅针对经营权费进行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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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89****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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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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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该标的以现有场地及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实施的招租。竞租人应自行对招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如该项目出现影响项目正常经营的特殊情况,则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处理方案。**联交所仅就本项目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针对经营权费进行竞价,请各位意向承租人谨慎出价。 3、在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联交所发现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或作出的陈述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该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由**联交所直接将该交易保证金划转给出租方(无需意向承租方的授权委托)。同时,**联交所、出租方保留追究该意向承租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意向承租方3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招商、招标、出租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成交后,非出租方原因,承租方如出现以下情形将3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招商、招标、出租或采购活动,同时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扣除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因自身原因退出或放弃本次交易;②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③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④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⑤未按照公告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⑦未按项目公告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经营相关费用的。 5、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若测量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与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6、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联交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或恢复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服从**联交所的竞价相关安排。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出租方以集中收银方式从承租方当月实际营业额收入中直接扣除经营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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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且具备行业必要的从业执照或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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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挂牌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 ,**联交所在公告约定的竞价时间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动态报价确定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竞租人在竞租本次招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经营权费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指****,下同)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 、本次招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竞租人在最近三年内(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竞租人在最近三年内(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7、竞租人若为**黄花机场T1/T2商业项目的现有或曾**商户,须结清所有应付未付费用,或与出租方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由**联交所根据出租方提供的黑名单查询并审核)。 8、竞租人近一年(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B级或M级****总局官网下载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证明加盖公章)。 9、在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履约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取消承租方成交资格,3年内禁止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出租或采购活动。 10、承租方需自《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未在限期内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的,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1、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无任何应交而未交款项或双方结清所有债权债务、违约金、损害赔偿及相关费用的前提下,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对场地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投标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 4、安全责任:承租方自承租之日起负责出租标的安全,在出租标的装修完毕后,须取得出租方验收同意。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特许经营权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标的,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联系人:岳先生,电话189****1315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6-29 09:00:00 至 2026-07-03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9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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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6-29 09:00:00-2026-07-0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 服务费 |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经营权费的2.4‰收取,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以首年成交经营权费为基数,经营权费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2%收取;经营权费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经营权费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分段累加。 3、以上两项费用均由承租方向**联交所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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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林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38****9413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茶子山路 112 ****中心 B 座 13、13A 楼 | |
| 项目经办人 | 刘先生 137****6928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