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分析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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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析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26 15:45

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分析楼扩建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分析楼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天****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欣****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天****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设有油技生产车间、油生生产车间、物探电缆车间、油化生产车间、综合实验楼、分析楼、物供中心库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该公司拟投资10万元,在现有分析楼内建设分析楼扩建项目,****实验室、油化实验室内现有实验设备,通过增加实验频次,新增对原油类性质检测及化学驱物质筛选测试能力和水泥浆、含油沾染物、钻完井液及钻井材料性能检测能力,预计年新增实验量1330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3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治理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四组分分析、原油含蜡量分析等油生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2#、4#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依托2根现有25m高的排气筒P4-2、P4-4排放;钻完井液实验、含油沾染物检测等油化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5-7#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依托1根现有25m高的排气筒P4-5排放。排气筒P4-2、P4-4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P4-5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二)实验废水分别****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DW04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DW04排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三)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现有实验设备等噪声源应做好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化学试剂、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及实验仪器初次清洗废水、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污泥、含油泥浆、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废水泥浆、废水基钻井液、废普通试剂及样品、灼烧残渣、废包装物、破损实验器皿及滴管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

****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