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药品仓库)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药品仓库)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康泰大道59号九州通绿谷健康产业园19号楼一层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注册地址位于**市**区双口镇永保路1号,为开展放射性药品销售,拟租赁九天览月生物****公司位于****高新区康泰大道59号九州通绿谷健康产业园19号楼一层厂房内西北角闲置区域,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1间放射性药品仓库,用于贮存含有7Be(铍-7)、14C(碳-14)、59Fe(铁-59)等20种核素的放射性药品,日等效最大操作(贮存)量为3.03E+09Bq,年最大操作(贮存)量为1.22E+15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本项目放射性药品仓库只涉及放射性药品货包贮存,不涉及货包拆包、分装等操作。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拟建项目辐射职业人员照射剂量约束值执行2mSv/a,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执行0.1mSv/a。 (三)对直接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四)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应设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要求的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人员与放射性物质传递的路线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发生交叉污染。仓库应设置门禁系统、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排风系统等装置,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五)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项目应配备不少于1套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1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台表面污染检测仪、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5个个人剂量计。 (六)本项目正常状态和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暂存在固废室的专用铅桶内,暂存时间应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经检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事故状态时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放射性废气排风系统排放;放射性废气排风系统产生的废旧活性炭应暂存在固废室内,经检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放射性废水暂存于衰变罐内,暂存时间满足要求后,经检测达标(总α不大于1Bq/L、总β不大于10Bq/L、131I的放射性活度浓度不大于10Bq/L),经九天览月生物****公司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对于不能满足暂存条件或暂存时间要求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衰变罐的容量、防腐、防渗应满足相关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 |
****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