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

审批
江苏-南通-启东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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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1MA27G8A183冯长萍
张红健**省**市**市
**省**市吕四港镇东皇****商贸有限公司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
2021版本:151-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类工程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省**市**市 四港镇吕四海域
经度:121.551350 纬度: 32.103340****环境局
2023-09-22
通环审〔2023〕8号
200000
592.27****
****0681MA27G8A183****研究院股份公司
****0191MA1MG37A02******公司
****0691MAET99X37R2026-02-09
2026-02-092026-08-08
2026-05-292026-06-26
https://www.****.com/about/blog-/blog/13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装机容量为4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选用540W双面组件,共约计739200块;渔业增殖工程在光伏场区水下滩面开展双壳贝类增殖,采用生态增殖方式进行文蛤、四角蛤蜊和泥螺养殖;升压站工程**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电能以1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二次升压后以220kV电力线路接至公共电网。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装机容量为4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光伏组件选用540W双面组件,共约计739200块;渔业增殖工程在光伏场区水下滩面开展双壳贝类增殖,采用生态增殖方式进行文蛤、四角蛤蜊和泥螺养殖;升压站工程**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场区电能以1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二次升压后以220kV电力线路接至公共电网。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太阳光照在光伏电池板后,硅晶体内部的电子在光照的影响下发生移位,产生光生伏特效应,硅晶体内部电子发生定向移动,产生电流。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太阳光照在光伏电池板后,硅晶体内部的电子在光照的影响下发生移位,产生光生伏特效应,硅晶体内部电子发生定向移动,产生电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废水 施工期建造集水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工程废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通过上述处理后,施工工程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不设食宿场所,施工人员的就餐可在就近餐馆解决,入厕设置临时性防渗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做农肥。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及焊接烟尘,主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对开挖、骨料破碎等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强度;同时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考虑本项目施工区布置分散,污染源源强小,加之施工区地形开阔,当地风速也较大,地形及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扬尘的影响。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仅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按照《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关要求,在易产生扬尘场所(如施工车辆进出口处)和施工围挡区域内布置足够数量的监测点位。 (2)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主要对作业线路周围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该部分废气难以收集,多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类比同类项目的施工,一般施工废气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同时,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选用清洁燃料,降低CO、NOx、总烃(THC)等污染物的产生。 (3)防锈漆 施工期刷漆时选择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防锈漆,减少有害气体的释放,降低对大气污染的负面影响。选择低喷雾、高效喷涂设备,减少防锈漆的溢散和飞散,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 (4)焊接烟尘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的焊机为氩弧焊机,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锰化物、三氧化二铁等金属氧化物。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5)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施工方案,本次环评建议项目施工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①工地保洁。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每天对工地内部、车辆进出口及公共道路进行清扫,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工地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如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 ②封闭和围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道路与管线施工现场在主要出入口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现场周边不低于1.8米。 ③道路硬化。施工现场道路及办公区、加工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④裸露地面。施工现场道路两侧以及其他闲置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临时绿化等抑尘措施,或者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⑤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缩短土方裸露时间,当天不能回填或清运的土方应进行覆盖,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⑥物料覆盖。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堆应采取覆盖、临时绿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堆应覆盖到位。 ⑦废料清运。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临时存放的废弃物应使用密闭式容器,分类存放。 ⑧车辆运输。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措施,严禁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不得超载运输。 ⑨车辆清洗。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做到车厢、槽帮、轮胎无泥浆、灰尘等附着物,杜绝带泥、带尘出场;及时清理清运车辆冲洗积沉物,严禁冲洗废水直接外排或流淌到地面道路。 ⑩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选用清洁燃料,降低CO、NOx、总烃(THC)等污染物的产生。 ⑾视频监控。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重要扬尘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数据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主管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要求施工期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工程应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避免扰民。确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提前公告。 ②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 ③进行施工作业时,建筑材料的装卸过程产生的金属撞击声和落料声等均会产生较大距离的声环境影响,因此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现象,规范物料进出车辆进出场地高速行驶、鸣笛等。 ④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⑤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前及时做好沟通工作,加大宣传和教育,使工人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树立以人为本、以己及人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规范物料车辆运输路径,经过居民点时减速行驶,不鸣笛等。 综上,在做好沟通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缩短施工周期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在采取评价提出的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将会降低到最小。 4、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拟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到当****填埋场,严禁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③太阳能发电系统组件安装及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导线、电缆等)、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和木架)等均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回收站。 通过上述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太阳能电池板相关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发电过程不产生任何废气,无工艺废气产生。光伏电站按“无人值班”方式设计,不设食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电池板无需冲洗,无冲洗废水产生。运行期升压站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相关限值后,作为站区绿化用水不排放。 本项目升压站绿化面积约987.33m2,根据**省住建厅颁布的《**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苏建城〔2012〕632号),绿化用水1、4季度按照0.6L/(m2﹒天),2、3季度按照2L/(m2﹒天),经计算,本项目绿化用水量为469.2t/a(折合约1.285t/d)。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t/d,故生活污水可全部用作绿化,不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组件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转发出的电磁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即声源上控制噪声,在设****制造厂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 ②运营期加强对箱式逆变器、变压器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干扰。 ③在噪声源较大的设备房间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采取吸声、隔声或更为有效的消音屏蔽以及相应的隔振、减振措施。 ④选用噪声和振动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设备,必要时,对设备提出允许的限制值,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在建筑上采用降噪吸声材料等。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以及运维人员巡检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站;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定期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发生事故或者检修失控时产生)产生后通过沟槽管线汇入升压站事故油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置于升压站45.36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通过“减量化、**化、无害化”等方式妥善处置,均不外排。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的要求落实。 5、光污染保护措施 为了高效利用太阳能,太阳能电池板本身生产工艺也要求尽量减少光的反射;太阳能电池板主要是晶硅电池和钢化玻璃压制而成,晶硅电池制造时加入了防反射材料,对光线的反射率极低;钢化玻璃表面进行了磨砂处理以减少对光线的反射。 6、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SVG无功补偿装置无变压器油泄露,若设备出现破损或检修情况下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变压器油出现泄露,本项目主变压器内部油量约80.55t,折合体积为90m3(895kg/m3),设置事故油池容积90m3,因此,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贮存,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废水 施工期建造集水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工程废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外排。通过上述处理后,施工工程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不设食宿场所,施工人员的就餐可在就近餐馆解决,入厕设置临时性防渗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做农肥。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及焊接烟尘,主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对开挖、骨料破碎等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强度;同时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考虑本项目施工区布置分散,污染源源强小,加之施工区地形开阔,当地风速也较大,地形及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扬尘的影响。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仅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按照《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关要求,在易产生扬尘场所(如施工车辆进出口处)和施工围挡区域内布置足够数量的监测点位。 (2)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主要对作业线路周围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该部分废气难以收集,多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类比同类项目的施工,一般施工废气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同时,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选用清洁燃料,降低CO、NOx、总烃(THC)等污染物的产生。 (3)防锈漆 施工期刷漆时选择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防锈漆,减少有害气体的释放,降低对大气污染的负面影响。选择低喷雾、高效喷涂设备,减少防锈漆的溢散和飞散,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 (4)焊接烟尘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的焊机为氩弧焊机,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锰化物、三氧化二铁等金属氧化物。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经施工区上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5)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施工方案,本次环评建议项目施工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①工地保洁。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每天对工地内部、车辆进出口及公共道路进行清扫,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工地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如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施工作业。 ②封闭和围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道路与管线施工现场在主要出入口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现场周边不低于1.8米。 ③道路硬化。施工现场道路及办公区、加工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④裸露地面。施工现场道路两侧以及其他闲置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临时绿化等抑尘措施,或者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⑤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缩短土方裸露时间,当天不能回填或清运的土方应进行覆盖,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⑥物料覆盖。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堆应采取覆盖、临时绿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堆应覆盖到位。 ⑦废料清运。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临时存放的废弃物应使用密闭式容器,分类存放。 ⑧车辆运输。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措施,严禁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不得超载运输。 ⑨车辆清洗。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做到车厢、槽帮、轮胎无泥浆、灰尘等附着物,杜绝带泥、带尘出场;及时清理清运车辆冲洗积沉物,严禁冲洗废水直接外排或流淌到地面道路。 ⑩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选用清洁燃料,降低CO、NOx、总烃(THC)等污染物的产生。 ⑾视频监控。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及重要扬尘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数据保存1个月以上,并与主管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要求施工期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工程应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避免扰民。确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提前公告。 ②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 ③进行施工作业时,建筑材料的装卸过程产生的金属撞击声和落料声等均会产生较大距离的声环境影响,因此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现象,规范物料进出车辆进出场地高速行驶、鸣笛等。 ④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合理调配车辆来往行车密度。 ⑤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前及时做好沟通工作,加大宣传和教育,使工人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树立以人为本、以己及人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规范物料车辆运输路径,经过居民点时减速行驶,不鸣笛等。 综上,在做好沟通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缩短施工周期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在采取评价提出的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将会降低到最小。 4、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拟采取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到当****填埋场,严禁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③太阳能发电系统组件安装及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导线、电缆等)、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和木架)等均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回收站。 通过上述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太阳能电池板相关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发电过程不产生任何废气,无工艺废气产生。光伏电站按“无人值班”方式设计,不设食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电池板无需冲洗,无冲洗废水产生。运行期升压站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相关限值后,作为站区绿化用水不排放。 本项目升压站绿化面积约987.33m2,根据**省住建厅颁布的《**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苏建城〔2012〕632号),绿化用水1、4季度按照0.6L/(m2﹒天),2、3季度按照2L/(m2﹒天),经计算,本项目绿化用水量为469.2t/a(折合约1.285t/d)。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t/d,故生活污水可全部用作绿化,不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组件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运转发出的电磁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即声源上控制噪声,在设****制造厂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 ②运营期加强对箱式逆变器、变压器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干扰。 ③在噪声源较大的设备房间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采取吸声、隔声或更为有效的消音屏蔽以及相应的隔振、减振措施。 ④选用噪声和振动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设备,必要时,对设备提出允许的限制值,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在建筑上采用降噪吸声材料等。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以及运维人员巡检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站;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定期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发生事故或者检修失控时产生)产生后通过沟槽管线汇入升压站事故油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置于升压站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通过“减量化、**化、无害化”等方式妥善处置,均不外排。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的要求落实。 5、光污染保护措施 为了高效利用太阳能,太阳能电池板本身生产工艺也要求尽量减少光的反射;太阳能电池板主要是晶硅电池和钢化玻璃压制而成,晶硅电池制造时加入了防反射材料,对光线的反射率极低;钢化玻璃表面进行了磨砂处理以减少对光线的反射。 6、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SVG无功补偿装置无变压器油泄露,若设备出现破损或检修情况下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变压器油出现泄露,设置事故油池容积43m3,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贮存,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运行期可能产生的危废数量、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核实,升压站危废暂存间面积由环评阶段的45.36m2变为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的12m2,可满足运行期危废的暂存要求; 事故油池:本项目单台主变最大设计油量约为35t,按照密度0.895t/m3 计算换算成体积约为39.1m3。事故油池容积由90立方变为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的43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容量不小于单台主变油量100%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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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站;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定期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发生事故或者检修失控时产生)产生后通过沟槽管线汇入升压站事故油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置于升压站45.36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通过“减量化、**化、无害化”等方式妥善处置,均不外排。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站;废旧太阳能电池组件、未拆解的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定期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发生事故或者检修失控时产生)产生后通过沟槽管线汇入升压站事故油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置于升压站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通过“减量化、**化、无害化”等方式妥善处置,均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施工期 1、施工期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动物 1)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野生动物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2)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建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制度,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发放宣传手册,并在设立的标牌上注明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植物 1)施工前,对施工范围的布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既少占地、又方便施工。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光伏站建设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选择较为平坦的场地作为临时施工场地,避免大量的土石方开挖,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功能。 4)合理布设道路。材料运输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对沿线植被的影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作物,降低植被损害。 6)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 7)凡因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乡土种进行植被恢复。 2、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海洋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扰动。项目施工期施工作业预先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水上施工时尽最大可能避开****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通过采用GPS定位等方式,控制施工机械施工位置和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作业对海床底质的扰动范围和强度,最大程度的控制悬浮泥沙的源强和扩散范围。 (2)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时,尽量避免在滩涂附近堆放施工材料,运输建筑材料时要采取遮盖防尘等措施。施工前,应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海边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减小对水生生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时间上进行合理安排,尽量避免造成大范围悬浮物浓度过高。 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时段和方式,水下施工作业应避开鱼虾产卵期,并且尽量缩短水中作业的时间,减少对鱼类繁殖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鱼类的宣传牌,严禁施工人员捕捉、猎杀、捕捞野生动物和鱼类。 划定施工界限。****施工队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方阵之间留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进行光**用;在项目四周留足够的水面,供鱼类活动;同时光伏方阵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 二、试运营期 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工程建设会对陆生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主要为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程及建成区的水土保持及景观维护: (1)植被恢复和补偿 凡因工程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功能,植被恢复的物种应优先选择当地特有物种,避免引来外来物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 (2)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临时用地占地如工程项目部、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尽快复**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对占用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并充分利用清表弃土造林植草,恢复林草植被。 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区的生态恢复措施分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实施绿化**行土地整治,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覆土。植物措施为对场地进行撒播草籽。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补偿措施生态补偿 ①人工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高渔业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其形式是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类等各类渔业生物的苗种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种群数量和**量的一种方法。目****牧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中,均采用增殖放流的方法加大对受损生物**的补充。 生态环境修复中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可以对休闲渔业发展区、海洋牧场核心区、海珍品增殖区,鱼类、虾蟹类、贝类等**幼体进行补充,增加海域生物**数量,改善生物种群结构,稳定渔业生产,服务于渔业**保护和渔民增收。 本项目光伏区水下滩面开展双壳贝类增殖,可一定程度上为项目所在海域补充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减少项目建设对蛎蚜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影响,此外本项目拟在蛎蚜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进行增殖放流。 ②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通过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前后,工程及周边海域生态与**状况开展监测调查,对增殖放流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社会生产调查:通过对渔港码头、水产管理部门和水产市场的数据资料统计和社会走访调查,统计捕捞放流物种的作业方式、船只网具数量、作业区域、捕捞产量产值,评估增殖放流措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增殖放流生态调查:增殖放流实施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对增殖放流进行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估,通过渔业**调查等方式,收集增殖放流水域渔业生产、**、环境资料,全面评价**增殖放流的综合效果,形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提出优化方案和管理措施,并作为后续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重要依据。 增值放流效果评估:为全面掌握黑鲷和半滑舌鳎标记个体的生长存活规律、回捕状况等相关信息。项目实施期间,对外海生产情况实施调查和监测。通过填写渔捞日志,内容包括:生产日期、目标种类的渔获产量、渔获规格等。与此同时,在增殖群体投放后的3个月时间内,统计渔获物的捕捞时间、捕捞地点等相关信息,定期收集。渔获样品在进行生长、摄食等相关基础生物生态学参数测定后,利用ICP-MS系统进行耳石元素指纹信息检测,判定渔获个体的属性。最终利用增殖放流规模评估模型对放流效果进行评价分析。 (2)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 牡蛎礁是****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重要保护对象,也是我国目前现存的少数几个活体牡蛎礁之一,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经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营对蛎岈山海洋公园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具体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很难量化评估,需根据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常态化的跟踪监测结果进行回顾性评价。鉴于蛎岈山牡蛎礁是项目工程海域内最重要的生态红线,也是最重要的生态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因此本项目的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的重点应为蛎岈山牡蛎礁,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动态、长效的牡蛎礁修复措施。 ①牡蛎种群增殖 开展近江牡蛎和熊本牡蛎规模化繁育与稚贝培育,通过投放牡蛎稚贝,扩增蛎岈山牡蛎礁内牡蛎种群,增加牡蛎礁内活体牡蛎数量,提升当地牡蛎**补充量,增殖当地牡蛎**量。 ②牡蛎礁生态修复 利用牡蛎壳、混凝土模块等多种底质物材料构建牡蛎礁,增加牡蛎附着空间,扩增牡蛎礁面积,缓解工程建设对蛎岈山牡蛎礁的不利影响。 ③侵蚀牡蛎礁防护修复 受波浪和潮流的冲刷作用,蛎岈**侧自然牡蛎礁体发生较为严重的侵蚀后退,为减缓项目对此处自然牡蛎礁体的侵蚀影响,建议在东侧自然牡蛎礁体前方(向海侧)投放大型混凝土生态防护型牡蛎礁,一方面增加牡蛎附着基面积,另一方面保护自然牡蛎礁。 ④牡蛎礁清淤修复 选取部分受泥沙淤积较为严重的牡蛎礁,采取试验性清淤措施,使试验牡蛎礁体露出滩面具有一定的垂直结构,有利于自然牡蛎幼体附着生长,使其自然恢复。 一、施工期 1、施工期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动物 1)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野生动物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2)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建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理制度,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发放宣传手册,并在设立的标牌上注明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植物 1)施工前,对施工范围的布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既少占地、又方便施工。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光伏站建设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选择较为平坦的场地作为临时施工场地,避免大量的土石方开挖,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功能。 4)合理布设道路。材料运输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对沿线植被的影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作物,降低植被损害。 6)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等其它覆盖物。 7)凡因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包括场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乡土种进行植被恢复。 2、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海洋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可知,海上光伏区施工在近岸海滩开展,使用小型驳船转运物料,不涉及船舶污染物。海上光伏区施工物料通过陆运方式运输至施工平台,然后由驳船定点转运至作业点,不会超过施工区域,与****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有一定的距离。 (2)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可知,海上光伏区施工物料场设置在临时施工平台上,不占用滩涂;物料通过陆运方式至施工平台,然后由驳船定点转运至作业点,时间短,未造成大范围的悬浮物浓度过高现象。 7月、8月鱼虾产卵期主要开展光伏配件安装作业,减少开展桩基施工作业,缩短水中作业的时间,减少对鱼类繁殖的影响。 施工单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人员捕捉、猎杀、捕捞野生动物和鱼类事件。。 施工单位已划定施工界限为光伏项目区,所有施工活动皆在施工活动区域开展。****施工队伍到非施工区域活动事件。 光伏方阵布置按照技术标准设置,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同时光伏方阵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供鱼类活动。根据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可知,工程建设为对区域水生生物产生显著影响。 二、试运营期 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工程建设会对陆生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主要为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程及建成区的水土保持及景观维护: (1)植被恢复和补偿 根据现场调查,由于光伏区和临时施工平台位于近岸滩涂,地表没有植物,不会对植物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拆除临时施工平台,清理施工现场,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功能。 (2)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本项目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物料利用现有路网运送至施工平台,采用驳船转运,未临时占地,因此无需进行恢复。工程项目部和物料临时堆场已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补偿措施生态补偿 ①人工增殖放流 2024年7月8日,建设单位委****调查院编制的《**市吕四海域1.35GW 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 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2025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市******社在伏季休渔期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根据统计,本次共计放流黑鲷164万尾,黄姑鱼234万尾,半滑舌鳎54万尾。****农业农村局、****规划局、**公证处等部门现场参与监督,现增殖放流已实施结束,**公证处出具了本次增殖放流的公证材料。 2025年8月29日,****农业农村局、****规划局、****环境局、**市******社及水产行业相关专家召开《**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验收会,经会议现场质询讨论,与会单位及行业专家组一直认同增殖放流已完成“生态修复方案”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验收合格。 ②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建设单位已委托****局开展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并于2025年4月开展了增殖放流前生态环境调查。增殖放流措施的有效性评估将择期开展。 (2)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 2025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项目海洋生态补偿-**蛎蚜山牡蛎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备案。并于2025年12月前在**蛎蚜山牡蛎礁内增殖投放不少于4.6万个附有熊本牡蛎稚贝(平均壳高≥1cm)的牡蛎簇(由几个牡蛎胶合生长形成的)礁体,每个牡蛎簇中牡蛎稚贝平均数量不少于100个。同时,投放60个附苗的混凝土球形礁体,单个礁体上附着牡蛎稚贝数量不少于5000个,稚贝平均壳高≥10mm。增殖**蛎蚜山牡蛎礁内的熊本牡蛎种群,扩增活体牡蛎礁面积,补偿本工程建设对**蛎岈山牡蛎礁的不利影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变压器油。正常情况下变压器、SVG无功补偿装置无变压器油泄露,若设备出现破损或检修情况下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变压器油出现泄露,本项目主变压器内部油量约80.55t,折合体积为90m3(895kg/m3),设置事故油池容积90m3,因此,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贮存,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43m3,单台主变最大设计油量约为35t,按照密度0.895t/m3 计算换算成体积约为39.1m3<43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中容量不小于单台主变油量100%要求,产生的漏油或油污水经过事故油管排至事故油池,带电调试期间未产生事故废油。若产生事故废油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20681-2026-043-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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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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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工程建设会对陆生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主要为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程及建成区的水土保持及景观维护: (1)植被恢复和补偿 凡因工程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功能,植被恢复的物种应优先选择当地特有物种,避免引来外来物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 (2)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临时用地占地如工程项目部、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尽快复**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对占用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并充分利用清表弃土造林植草,恢复林草植被。 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区的生态恢复措施分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实施绿化**行土地整治,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覆土。植物措施为对场地进行撒播草籽。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补偿措施生态补偿 ①人工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高渔业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其形式是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类等各类渔业生物的苗种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种群数量和**量的一种方法。目****牧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中,均采用增殖放流的方法加大对受损生物**的补充。 生态环境修复中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可以对休闲渔业发展区、海洋牧场核心区、海珍品增殖区,鱼类、虾蟹类、贝类等**幼体进行补充,增加海域生物**数量,改善生物种群结构,稳定渔业生产,服务于渔业**保护和渔民增收。 本项目光伏区水下滩面开展双壳贝类增殖,可一定程度上为项目所在海域补充生物量损失,可进一步减少项目建设对蛎蚜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影响,此外本项目拟在蛎蚜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进行增殖放流。 ②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通过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前后,工程及周边海域生态与**状况开展监测调查,对增殖放流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社会生产调查:通过对渔港码头、水产管理部门和水产市场的数据资料统计和社会走访调查,统计捕捞放流物种的作业方式、船只网具数量、作业区域、捕捞产量产值,评估增殖放流措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增殖放流生态调查:增殖放流实施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对增殖放流进行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估,通过渔业**调查等方式,收集增殖放流水域渔业生产、**、环境资料,全面评价**增殖放流的综合效果,形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提出优化方案和管理措施,并作为后续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重要依据。 增值放流效果评估:为全面掌握黑鲷和半滑舌鳎标记个体的生长存活规律、回捕状况等相关信息。项目实施期间,对外海生产情况实施调查和监测。通过填写渔捞日志,内容包括:生产日期、目标种类的渔获产量、渔获规格等。与此同时,在增殖群体投放后的3个月时间内,统计渔获物的捕捞时间、捕捞地点等相关信息,定期收集。渔获样品在进行生长、摄食等相关基础生物生态学参数测定后,利用ICP-MS系统进行耳石元素指纹信息检测,判定渔获个体的属性。最终利用增殖放流规模评估模型对放流效果进行评价分析。 (2)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 牡蛎礁是****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重要保护对象,也是我国目前现存的少数几个活体牡蛎礁之一,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经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营对蛎岈山海洋公园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具体的影响程度及范围很难量化评估,需根据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常态化的跟踪监测结果进行回顾性评价。鉴于蛎岈山牡蛎礁是项目工程海域内最重要的生态红线,也是最重要的生态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因此本项目的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的重点应为蛎岈山牡蛎礁,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动态、长效的牡蛎礁修复措施。 ①牡蛎种群增殖 开展近江牡蛎和熊本牡蛎规模化繁育与稚贝培育,通过投放牡蛎稚贝,扩增蛎岈山牡蛎礁内牡蛎种群,增加牡蛎礁内活体牡蛎数量,提升当地牡蛎**补充量,增殖当地牡蛎**量。 ②牡蛎礁生态修复 利用牡蛎壳、混凝土模块等多种底质物材料构建牡蛎礁,增加牡蛎附着空间,扩增牡蛎礁面积,缓解工程建设对蛎岈山牡蛎礁的不利影响。 ③侵蚀牡蛎礁防护修复 受波浪和潮流的冲刷作用,蛎岈**侧自然牡蛎礁体发生较为严重的侵蚀后退,为减缓项目对此处自然牡蛎礁体的侵蚀影响,建议在东侧自然牡蛎礁体前方(向海侧)投放大型混凝土生态防护型牡蛎礁,一方面增加牡蛎附着基面积,另一方面保护自然牡蛎礁。 ④牡蛎礁清淤修复 选取部分受泥沙淤积较为严重的牡蛎礁,采取试验性清淤措施,使试验牡蛎礁体露出滩面具有一定的垂直结构,有利于自然牡蛎幼体附着生长,使其自然恢复。1、生态环境恢复与补偿措施 本项目工程建设会对陆生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主要为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程及建成区的水土保持及景观维护: (1)植被恢复和补偿 根据现场调查,由于光伏区和临时施工平台位于近岸滩涂,地表没有植物,不会对植物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拆除临时施工平台,清理施工现场,使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功能。 (2)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本项目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物料利用现有路网运送至施工平台,采用驳船转运,未临时占地,因此无需进行恢复。工程项目部和物料临时堆场已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补偿措施生态补偿 ①人工增殖放流 2024年7月8日,建设单位委****调查院编制的《**市吕四海域1.35GW 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 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2025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市******社在伏季休渔期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根据统计,本次共计放流黑鲷164万尾,黄姑鱼234万尾,半滑舌鳎54万尾。****农业农村局、****规划局、**公证处等部门现场参与监督,现增殖放流已实施结束,**公证处出具了本次增殖放流的公证材料。 2025年8月29日,****农业农村局、****规划局、****环境局、**市******社及水产行业相关专家召开《**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验收会,经会议现场质询讨论,与会单位及行业专家组一直认同增殖放流已完成“生态修复方案”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验收合格。 ②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建设单位已委托****局开展生态环境调查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并于2025年4月开展了增殖放流前生态环境调查。增殖放流措施的有效性评估将择期开展。 (2)海洋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 2025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市吕四海域1.35GW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0MW项目海洋生态补偿-**蛎蚜山牡蛎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备案。并于2025年12月前在**蛎蚜山牡蛎礁内增殖投放不少于4.6万个附有熊本牡蛎稚贝(平均壳高≥1cm)的牡蛎簇(由几个牡蛎胶合生长形成的)礁体,每个牡蛎簇中牡蛎稚贝平均数量不少于100个。同时,投放60个附苗的混凝土球形礁体,单个礁体上附着牡蛎稚贝数量不少于5000个,稚贝平均壳高≥10mm。增殖**蛎蚜山牡蛎礁内的熊本牡蛎种群,扩增活体牡蛎礁面积,补偿本工程建设对**蛎岈山牡蛎礁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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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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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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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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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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