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信号采集记录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对某信号采集记录系统运用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信号采集记录系统运用服务
二、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建设周期 |
交货地点 |
| 1 |
某信号采集记录系统运用服务 |
846.63 |
3个月 |
**** |
| 备注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研究所**研究站
四、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研究所**研究站负责承担。原因如下:
1.****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站研发、设计和生产,对装备的操作使用、结构原理、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及注意事项等核心信息掌握全面、精准,曾多次开展该装备作业。
2.****研究所**研究站作为装备承制单位,具备对该装备性能检测、维护保养和简单故障维修能力,且本套装备目前尚在质保期内(质保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2030年9月12日),装备质量问题由**站负责解决权责更加明确。
3.从项目建设时效性方面考虑,本项目建设需求较为急迫,如不快速开展建设,****中心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研究所**研究站承担,可快速形成能力。
五、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7月2日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技术要求获取方式
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带加盖公章的投标资格证明送到我单位,资质审核通过后,当面对接技术参数。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哦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和非外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光振:153****7535;荆 鹏:186****9517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