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小学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补疑2
各投标人:
现对2026****小学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提问1.在2026年6月18日发布的补疑公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最高5分。注:(1)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审业绩业绩不参与评分,所须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第二类;(2)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3)人员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标书代写
问:评标办法将该项要求调整为项目经理提供3项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该项要求比预公示更为苛刻,满足条件的企业寥寥无几,势必导致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偏少,项目招投标缺乏充分竞争,有损招投标的公平性。为鼓励相关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潜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本项目竞争,请问能否将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进行调整标书代写
答:详见提问3答复。
提问2.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1、请问我司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或装饰改造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2、请问我司提供的项目经理厂房内的办公楼业绩是否属于公共建筑业绩
答:1.予以认可;2.不予认可。
提问3.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问1:装饰和装饰改造项目业绩是否认可问2:项目经理加分业绩和资审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1.予以认可;2.可以重复。
提问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标书代写
1)项目经理需提供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同时项目经理参建项目获得2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建议修改为:1)将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资格审查业绩1个,加分业绩2个(资格审查业绩可以重复计取得分),总数不超过2个;2)对上述条款予以修改,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答:详见提问3答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0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张旭
电话:0551-****5033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