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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的 **市2026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第一批)项目施工 **** 已于 2026年06月22日 ****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总报价(万元):2624.580800
质量:满足《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 土建工程》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工期(天):180
安全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期交通组织管理,减少对既有交通的影响。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程进涛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13997
项目总工:杨杰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中****011711
企业业绩:1、G243**重安江至**大塘公路路面改造工程SG-1标段; 2、G551**五里牌至**重安江公路路面改造工程SG-1标段; 3、杭瑞高速(**境)2024年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4、S50惠兴高速K121+870-121+950上行路基沉降治理工程、S50惠兴高****维修处置工程等4项工程施工; 5、G56杭瑞高速(**境)2023年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 6、S50惠兴高速(镇兴段)路面病害处治等工程、****维修处置工程等6项工程; 7、****集团**、**、**、**、******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路面专项维修养护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黔东南****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总报价(万元):2627.194500
质量:满足《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 土建工程》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工期(天):180
安全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期交通组织管理,减少对既有交通的影响。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欧锦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17896
项目总工:张玉森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中交通〔2020〕039号
企业业绩:1、****管理局 2023 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管理局2024 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3、****管理局2025 年路面提升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总报价(万元):2629.572800
质量:满足《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工期(天):180
安全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期交通组织管理,减少对既有交通的影响。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经理:肖昱玲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6258
项目总工:李兴荣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240****010154
企业业绩:1、****管理局 2023 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管理局 2024 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3、****管理局 2025 年路面改善及提升工程。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集团****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通过一信封评审结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通过一信封评审结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天禧****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安全负责人在岗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5的"无在岗项目"的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 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黔东南****公司,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 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 级。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6 月 27 日至2026 年 06 月 29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运输局 )(电话:0851-****3247) 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 189****3565)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3****215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