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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蜜柚产业短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最初一公里”短板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的工作要求,拟在小溪镇厝丘村大寨山建设一处现代化、集约化的****中心。该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补充通知》(闽自然资办〔2026〕2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独立城镇建设用地的第3种情形,即“其他依托特定**发展的零星布局的产业、有邻避要求的或者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少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原开敞空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仓储等。”该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将该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草案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日期: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0596-****119,联系地址:**省**市平**团结南路25号,电子邮箱:****@163.com,邮政编码:363700。
附图:《平**小溪镇厝丘村大寨山地块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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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