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组织容海川****公司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02-02、H03-01等地块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现公开征集对论证报告的意见。欢迎公众对调整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调整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主要内容
拟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后,在进行实际开发建设时,应进行地质勘察评估,保障建设安全,同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相关结论内容应纳入在编的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后各地块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2-1 调整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及代码 |
用地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m) |
| ****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
2268.51 |
≤2.9 |
≤75 |
≥15 |
≤18 |
| H02-02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
4880.61 |
≤2.9 |
≤75 |
≥15 |
≤18 |
| HO3-01 |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
4990.05 |
≤2.9 |
≤75 |
≥15 |
≤18 |
| H03-07 |
公园绿地 (1401) |
67.74 |
—— |
—— |
≥70 |
—— |
场地竖向标高取值控制:拟调整地块的±0.000标高取值不应低于1547.65米,且应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及《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停车泊位:拟调整地块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按30~50平方米/标准车控制,确保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比例不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
建筑退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无需后退非临街用地红线。
机动车出入口控制:****地块出入口设于汾岷路侧,距道路交叉口大于30米;H02-02出入口设于西羌大道北段侧,距道路交叉口大于30米;H03-01地块出入口设于晋茂大道中段侧,距道路交叉口大于30米。机动车出入口数量按停车当量数确定,并应符合《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2015年)要求。
风貌控制:建筑风貌遵循“功能优先、景观协调、地域点睛”原则。滨河地块采用退台/覆土设计消隐体量,保护视廊;现代简约风格,中性色系、格栅、垂直绿化。古羌交汇处提炼羌族符号,土石色系为主,避免仿古。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规划股
联系电话:0837-****212,0837-****368(通过信件或直接到****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联系地址:****
四、附件
附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H02-02、H03-01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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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