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3万吨水果包装纸和2.2万吨特种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兴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年产3.3万吨水果包装纸和2.2万吨特种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5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
****关于年产3.3万吨水果包装纸和2.2万吨特种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6-16 13:00

来****公司:

《年产3.3万吨水果包装纸和2.2万吨特种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项目代码****,****工业园启明路与建业路交叉口西北角工业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4'40",北纬23°56'55"。项目占地面积16647.83平方米,利用场区内已建成一栋生产厂房(2#车间),**一座生产厂房(1#车间)和配套服务用房一栋。1#车间设3条水果包装纸生产线、原料库、燃料库和锅炉房;2#车间主要设置2条特种纸生产线和成品库、配电房等,同时购置造纸生产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3.3万吨水果包装纸和2.2万吨特种纸。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66%。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管理委员会已同意项目入园。在落实《报告书》及我局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且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的2台锅炉烟气共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设备,采用“SNCR+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工艺,经处理后引至40m高烟囱DA001排放。生产废水收集系统各工艺单元结构为密闭形式,场区内的废水管道采用密闭管道,****处理站均为地埋式密闭式设置,避免恶臭气体散发。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工艺废水完全回用,工艺废水大部分直接回用至碎浆、上网前处理工序;其****处理站“调节池+高效浅层气浮+**池+兼氧池+MBR池+回用池”处理后回用于1#和2#车间振动筛、网部和磨浆机的清洗,未及时使用的水暂存于回用水池内。厨余废水经地埋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地埋式三级化****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应通过消声减噪、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确保厂界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3侧满足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营运期间分切边角料存放于回收桶,与抽出的污泥定期回用生产线;锅炉炉渣、除尘器粉尘存放于灰渣库,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生产杂质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营运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调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