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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6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玉和苗族乡隘口村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建工程)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89****2808 |
| 工期要求(天): | 17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147.59 | 项目发包价(元): | ****547.26 |
| 资金来源: | 2026年中央、省级及其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6-27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06-30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6-07-01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5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选价的5%。 ①中选通知书发出后至施****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或连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期限至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而终止。②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完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不予签订施工合同,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③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业主凭企业的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④中选单位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合同签订、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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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 |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玉和苗族乡隘口村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钢架结构蔬菜腌制生产厂房;硬化原材料堆放场,配套完善产业入场通道。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具体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资质。 | ||
| 项目特殊要求: | ①自中选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中选单位法人或指定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持有效证明材料至业主单位现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择期动工。②项目资金支付(最终额度以审核结算为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正式开工后即可申请划拨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启动资金,项目施工基本完成达验收要求经监理单位、业主共同审核确认后,可划拨至合同总价的60%作为进度资金,竣工结算审核后按审核价100%结算支付;项目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质量问题修复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资金结算支付约定另有政策性变动或要求的,以政策性规定为准。③资金支付前中选单位须向业主方财务单位出具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及经综合审核签批的凭证资料(含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约定、进度图片等);具体划拨比例(金额)和时间以中选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和经审核签批的划拨申请(期限)为准。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中选单位未申请资金划拨或未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业主方因此未予及时划拨资金的,不视为业主方未按约定进度划拨项目资金。④中选单位申请项目验收与审结前需提交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整套施工过程和结算材料(附材料目录)至业主方备案,未提交验收与审结备案材料前或重大建设事项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的,均视为项目建设未完工。⑤项目建设未按合同约定完工或重大建设事项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的,每逾期1月,将在项目款支付时扣除合同价1%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传系统:项目合同书(草案)、工程量清单、设计图.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代写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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