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食材采购工作,提高食堂食材采购透明度,经我园行政会研究决定,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选定,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资质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一:大米、面粉、菜籽油、干杂、调味品
包二:蔬菜、生鲜类
包三:蛋类
包四:水产类
包五:禽、肉类(猪肉、牛肉、鸡、鸭等)
包六:奶类(牛奶、酸奶)
包七:水果类
包八:糕点类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表。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备注:****政府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026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时间)
****(**市胜利北路255号)
线下领取并登记相关信息
询价文件免费领取,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申请人领取询价文件时,需带上以下材料:
1.《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询价项目:如包一、包二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在信****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2****8627
五
2026年7月7日上午9:00
****(**市胜利北路255号)
(一)询价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复印件;
(七)专用场所 (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八)询价承诺书;
(九)价格承诺书;
(十)质量承诺书;
(十一)应急预案;
****公司管理理念、内控措施、售后等。
备注:
1.询价申请文件需正、副本各一本,以上所有资料请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成册密封,文件袋正面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拟参与项目名称,文件袋密封处均应加盖公章。
2.拟参与的供应商若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盖章,将拒收其递交的询价文件并取消公开询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