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具体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范围
(一)范围:**县行政辖区内,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国有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土地,法拍地,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收回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宗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无永久性建构筑物。如仅为临时性建构筑物,通过“**国土在线调查举证系统”进行举证。
2.法拍土地须流拍两次以上。
3.土地权属清晰,有不动产权登记证;土地出让金已全额缴清,不得有查封、抵押的情形;涉抵押地块,需银行出具红头盖章的解抵押证明或在土储债发行前解押的意见。
4.地块必须是2024年11月7日(含)之前供应,土储债项目发行前,项目地块应纳入存量闲置土地清单。
5.闲置2年以上土地收储,****政府原因造成。
6.新增土地(正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土地)不纳入。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8日。
三、征集方式及资料清单
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于7月8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209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1.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书(如地块已抵押、质 押、查封的,需同时提****机关同意政府收储的证明);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程序的土地,需提供地块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证明材料。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 件);
4.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土 地,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四、收回收购方式
******局将对征集到的且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双方签订土地收购意向协议,委托已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土地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收购基础价格由土地估价机构评估价格与企业取得土地成本进行对比,采取就低价确定。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优先申报2027****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43-****757 188****2098
联系地址:**县迁陵镇魏竹路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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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