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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发布时间: 2026-06-26 发布机构:****规划局
**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配套工程位于**县邢清**侧、贾樊村地南侧。经**县昌****公司申请,因供热、供汽需求量日渐增大,原设计的厂房功能分区无法完全满足供应需要,我局已完成**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配套工程总平面图变更初审工作,主要变更内容为:1.综合存储库一,占地面积由3679.13平方米变更为30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3679.13平方米变更为3230.25平方米,计容面积由7358.26平方米变更为6296.25平方米,外立面颜色调整;2.综合存储库二变更为车间,占地面积由6426.77平方米变更为9271.6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6426.77平方米变更为9808.56,计容面积由12853.54平方米变更为18608.56平方米,外立面颜色调整;3.取消辅助工房、门卫2;4.取消机动车棚、非机动车棚,停车位位置相应调整。
我局拟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7日
公示方式:1、项目现场
2、****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
公示反映方式:该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我局建设工程股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项目变更前后对比图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