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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50674C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云兵 |
| 杨六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采石场 |
| ****社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县 ****采石场 |
| 经度:99.425800 纬度: 26.****8730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16 |
| 怒环审兰〔2023〕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650674C002Y |
| 2025-12-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7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5067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公司 |
| ****0103MA6QKXFU11 | 验收监测单位:**绿宸中****公司 |
| ****0100MA6K3N0U02 | 竣工时间:2025-01-30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1 |
| 2026-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69WmK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采规模为18.58万m3/a(5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规模为18.58万m3/a(50万t/a)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采挖铲装—汽车运输—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产品堆料棚 | 实际建设情况:表土剥离—穿孔—爆破—采挖铲装—汽车运输—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产品堆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采区及道路除尘设置多台雾炮机、洒水车洒水降尘;破碎筛分产生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输送采用雾化喷淋设施;原料堆棚、成品堆棚设置堆料棚,三面围挡加设彩钢瓦顶棚,仅留车辆进出口,进出口设置软帘围挡,并设置1套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排土场四周安装固定喷淋装置,定期对排土场进行洒水降尘;厨房设置抽油烟机并配套排风管道。 废水: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固废:废弃土石方暂存于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采空区绿化覆土,废土石用于周边道路建设或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统一垃圾收集点处处置;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点,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滤袋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与人工砂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噪声:对加工设备加装隔声、减振措施,**运输道路附近村庄设置禁鸣标识牌。 地下水:①采取源头防控措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加工场地、排土场、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定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漏、防腐蚀措施;排土场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办公生活区等其他区域划定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简单防渗要求,进行一般地面硬化。②设置消防事故水池(由2#初期雨水池兼用)。 生态:采矿期应按照水保方案、复垦方案边开采边对已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采**进行平整土和植被恢复。在矿山服务期限内开采结束后,应对露天采场进行封场绿化,并跟踪调查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水土流失。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采区及道路除尘设置多台雾炮机、洒水车洒水降尘;破碎筛分产生废气集气罩进行收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输送采用雾化喷淋设施;原料堆棚、成品堆棚置篷布覆盖,配套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排土场四周安装固定喷淋装置,定期对排土场进行洒水降尘;厨房设置排风扇。 废水: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固废:废弃土石方暂存于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采空区绿化覆土,废土石用于周边道路建设或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统一垃圾收集点处处置;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点,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滤袋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与人工砂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噪声:对加工设备加装隔声、减振措施,**运输道路附近村庄设置禁鸣标识牌。 地下水:①采取源头防控措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加工场地、排土场、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定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漏、防腐蚀措施;排土场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办公生活区等其他区域划定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简单防渗要求,进行一般地面硬化。②设置消防事故水池(由2#初期雨水池兼用)。 生态:采矿期应按照水保方案、复垦方案边开采边对已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采**进行平整土和植被恢复。在矿山服务期限内开采结束后,应对露天采场进行封场绿化,并跟踪调查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水土流失。 |
| 排土场:位置发生变动,由于土地问题,将排土场位置调整至道**侧,根据占地位置情况,排土场占地面积减小。由****生产中排土多为表土,部分排土供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覆土改良(见附件8),仅有少部分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最大可堆存废土石量5.5万m3能满足排土暂存。 成品堆场:置发生变动,占地面积减小,未设置大棚。于项目工业场地依托原“兰坪县金顶镇金龙砂石料场”建设,大部分区域已进行生态恢复,场地位置受限,生产过程中产品大多直接外运,仅有少量销售不好的产品短期堆放,原料堆场位置由工业场地变更到办公生活区对面,占地面积约为100m2,堆场未设置大棚,设置篷布覆盖,配套雾炮机,并对产品及时清运,不长期堆放。 截排水沟及初期雨水沉淀池变动:项目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从安全平台、开采区周边、工业场地到排土场沿着边界修建截排水沟,长度约1200m,3#初期雨水沉淀池由于场地受限问题,位置由排土场地势最低处截排水沟末端变更到办公生活区西北侧。 生活区沉淀池;容积减小。项目工作人员多为周边村民,回家食宿,食宿人员减少。 加工场地、排土场:未进行地面硬化。项目主要涉及砂石料,不涉及重金属等,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厨房油烟:未设置抽油烟机。宿人员减少,厨房产生油烟减少,在实际建设中,考虑厨房为彩钢瓦结构,通风效果较好,厨房油烟设置排风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原料堆棚 | 实际建设情况:未设置原料堆棚 |
|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布局发生变化及部分用地已进行生态恢复,实际生产中考虑边开采边破碎,开采后由运输车辆直接下料进破碎站处理,不进行堆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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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8.039 | 0 | 0 | 0 | 28.039 | 28.0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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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简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简 | 排放口排放颗粒物浓度24mg/m3~39mg/m3、排放速率0.0851~0.125kg/h | |
| 2 | 洒水喷淋装置、洒水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洒水喷淋装置、洒水车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浓度为251~400μg/m3,均低于1mg/m3 |
| 1 | 对加工设备加装隔声、减振措施,**运输道路附近村庄设置禁鸣标识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对加工设备加装隔声、减振措施,**运输道路附近村庄设置禁鸣标识牌 |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2dB(A) |
| 1 | 采取源头防控措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加工场地、排土场、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划定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漏、防腐蚀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10-7cm/s;排土场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与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办公生活区等其他区域划定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建设按照简单防渗要求,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项目危废暂存间已重点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地面做了耐腐蚀的硬化,采用防渗油漆对表面进行涂刷防渗处理;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防渗,加工场地和排土场主要涉及砂石料、废土石,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未进行防渗处理。 |
| 1 | 废弃土石方暂存于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采空区绿化覆土,废土石用于周边道路建设或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统一垃圾收集点处处置;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点,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滤袋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与人工砂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废弃土石方暂存于排土场,剥离表土用于采空区绿化覆土,废土石用于周边道路建设或者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统一垃圾收集点处处置;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点,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滤袋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与人工砂一起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1 | ①严格控制开采作业面范围,禁止开采人员在非开采占地区域乱采乱挖;②分区开采、边采边生态修复,确保开采完毕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和植被生态修复完成;③项目运营期文明作业,禁止在**及周边进行狩猎或人为开挖破坏动物栖息地等活动;④项目合理安排开采时序,已开采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并绿化;⑤项目应对塌陷区进行土地复垦,并设立防护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复垦过程中应加强地表位移监测,确保地表塌陷区复垦人员的安全。 | ①项目仅在开采区域内开采;②项目在开采作业过程中分区开采、边采边生态修复;③未发生狩猎或人为开挖破坏动物栖息地等活动;④已开采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并绿化;⑤项目区未发生塌陷区进行土地复垦情况。 |
| 1 | ①露天采场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②及时消理边坡上的浮石;③在露天采场上**坡修筑截水沟,将雨季坡面水引流至采场外围冲沟,以避免冲刷采场边坡,减少矿坑涌水量。截流沟应有防渗措施,并保证排水畅通;④定期对边坡及后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⑤对边坡设置监测点进行边坡稳定性监测分析,若边坡存在失稳可能,施工机械及人员应尽快撤离;⑥严格按安全评估措施要求施工。排土场崩塌风险防范措施: ①排土场截水沟、拦渣坝设计时应提高防洪标准,避免排土场暴雨条件下地质灾害发生;②若雨季可能引发排土场滑坡、泥石流时,应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疏散撤离下游可能受灾人员;③若排土场排水系统毁坏或堵塞,应及时疏通修复。一****政府报告,组织专业人员抢险;另一方面,紧急通知可能受影响村寨撤离;④雨季定期检查截排水设施、拦渣墙,发现问题及时修理;⑤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堆放废石土。 柴油和废机油爆炸、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把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责任明确起来;②对各储油罐、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③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④设置消防系统;⑤设置消防事故池,用于收纳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由2#初期雨水池兼用。 危险废物暂存间风险防范措施: 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区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采取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②危废暂存间室周围设置截排水沟;③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台账管理制度。 | 已落实,无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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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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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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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补偿工作,并在服务期满后做好占地区土地整治和覆土植被恢复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开采过程中严禁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对矿山进行绿化恢复,开采过程中合理规划、优化开采方案,尽量减少土地占用;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产生的表土、废土石应妥善堆存至排土场内,并加强排水措施和堆场挡护,以备后期采区生态防护和绿化种植之用;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区域砍伐林木;工程结束后应结**土保持植物措施要求,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补偿工作,并在服务期满后做好占地区土地整治和覆土植被恢复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开采过程中严禁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应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对矿山进行绿化恢复,开采过程中合理规划、优化开采方案,尽量减少土地占用;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产生的表土、废土石应妥善堆存至排土场内,并加强排水措施和堆场挡护,以备后期采区生态防护和绿化种植之用;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区域砍伐林木;工程结束后应结**土保持植物措施要求,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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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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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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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