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 发文字号 ] | **水利审批〔2026〕25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 有效性 ] |
**** 关于**区三驱镇**村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水利审批〔202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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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驱镇**村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水库****中心:
你单位《**区三驱镇**村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服务中心文[202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
**区三驱镇**村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位于三驱镇**村。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①道路改造工程:油化进村道路5段全长7.515km,宽约5.0m;硬化入户道路56户全长4.6km,宽约2.5-4.5m。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庭院改造118户,其中包含庭院矮墙2934m,花池126m,仿竹栅栏468m,安装太阳能路灯98盏,**标志标牌2座,改造移民活动院坝1处及配套绿植等。
三、工程工期
总工期为8个月。
四、工程投资
以区发展改革委审定为准。
五、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当地群众及移民的生活条件,直接受益群众4779人(其中移民570人),加快水库库区农村经济发展。
六、其他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
2.项目法人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抓紧作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进行设计变更,若因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该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到我局进行安全监管备案。开工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水利局备案。
附件:专家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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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