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0.72吨(该重量包含附着物重量),最终结算以称重设备实际确定重量为准(称重过磅重量为包含附着物重量),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超出预估重量部分由受让方一并进行回收。本次转让的资产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资产为有害废弃物,受让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受让。 2、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重量、规格型号、材质,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勘验联系人:其其格0479-****808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经环保部门备案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方具有报价资格。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因受让资格不符要求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 4、受让方在成交后的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成交后****中心原因导致任何问题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中心****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7、转让方按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预付交易价款=转让资产预估总重量×最终成交单价,受让方按预估总重量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1)如实际交接重量小于预估重量的,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款金额=(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挂牌底价×增值率。 (2)如实际交接重量大于预估重量的,受让方应补交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交易价款补交金额=(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挂牌底价×增值率。 (3)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100% (4)补交或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或补交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9、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