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6-26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 ||
| 时效 | |||
关于****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及金属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侧、扬子江**侧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
五、项目概况:**厂房及附属用房约3.2万平方米,购置精密数控机床、激光切割机、激光割管机、喷塑磷化流水线、焊接机、钣金机等设备,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汽车悬置系统配件、电池框配件等汽车零部件300万件,金属健身器材50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脱脂后二级清洗、磷化后二级清洗后纯水洗、电泳四级UF后纯****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上述2种废水一****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切割废气经集气口收集;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抛丸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上述3种废气一起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工件进出口集气罩收集;调漆、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工件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干式漆雾过滤纸盒预处理;电泳后预烘废气、固化(喷漆、喷塑)废气、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炉顶部排气口+固化炉两端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上述6种废气一起引入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废气,经喷塑房密闭负压收集+旋风除尘+滤芯式集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3、优先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局
2026年6月26日